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商务厅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要求,现摸底符合条件的建设项目,具体如下:
(一)县域商业网点。建设改造乡镇商贸中心、集贸市场(指进行农副产品、日用消费品等现货商品交易的综合型固定场所,以食用农产品现货零售交易为主的农贸市场不在支持范围内)。
(二)县域流通网络。商贸流通企业建设改造用于提供县域内线上下单、线下配送服务的前置仓等设施设备。
(三)县域产业发展。商贸流通、电商企业建设改造分拣、预冷、初加工等农产品商品化处理设施;获得当地政府授权的企业建设改造区域公共品牌产品展销中心。
(四)废旧家电家具再生资源回收。(2024年1月后新建)
完善县域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中转设施。支持改造建设县域废旧家电家具回收、中转、集散站点;支持乡镇商贸中心等商业网点提供废旧家电回收,二手家电经销、维修等生活服务,改造建设废旧家电暂存、周转相关设施;支持废旧家电回收企业配备再生资源回收车辆,推广“以车代库”等灵活流动回收模式(原则上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资金不支持投资金额较大的家电分拣中心,或报废机动车拆解中心等建设)。
项目要求:
1.已申请过财政资金补助的项目不纳入统计。
2.项目建设期为2022年1月1日-2025年6月31日。在该时间段内建设完成的项目。
请各有关单位,摸底符合条件的项目并填写附件1,于2024年7月1日前,政务网报送至县商务局。
将乐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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