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乐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加快实施“互联网+” 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等 7部门关于印发<“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农规〔2020〕2 号)、《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快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的通知》(闽农市函〔2021〕172 号)和《三明市农业农村局等6 部门关于印发<三明市推进“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明农〔2021〕30 号)明农〔2021)44 号精神,为加快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加强部门间协作配合,以目标为导向,更加扎实有力推动工程实施,我局牵头县直有关单位,成立将乐县“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联席会议制度,并转发福建省“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评价体系(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部门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制度协调作用,参照评价体系(试行)要求,加快推动“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各项工作落细落实。
附件:
1. 将乐县“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联席会议制度
2. 福建省“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评价体系(试行)
将乐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4月20日
附件 1
将乐县“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联席会议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市“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的组织领导,强化部门间协作配合,建立将乐县“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责
(一)联席会议。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的决策部署,按照《三明市推进“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实施方案》要求,统筹推进“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各项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工 作中遇到的困难问题等。
(二)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日常具体工作,落实《将乐县推进“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实施方案》各项工作,加强各部门协调,重点落细落实部门职责,做好信息沟通、进度报送,适时组织开展进度跟踪评估,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负责拟定需要提交联席会议研究讨论的议题;负责筹备召开联席会议,起草印发会议纪要,办理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由肖久生同 志兼任,副主任由县发改局范健峰同志、县财政局周宗辉同志、县工信局(商务局)郑熙同志, 县林业局张阿观同志兼任。
二、组成人员
召集人:肖久生 县农业农村局二级主任科员成员 :
范健峰 县发改局第三产业发展股副股长汤霞 县委网信办
张庆葵 县教育局高等与职业成人教育股股长王经纬 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副大队长周忠辉 县财政局农业农村股股长
肖新亮 县人社局就业促进中心副主任
林立荣 县交通运输局运输事业发展中心道路运输管理股股长
肖冬林 县农业农村局农业市场与经济信息工作站站长张荣明 县工信局(商务局)电商股负责人
陈 强 县文旅局文化市场与文化产业股副股长余榕然 县林业局产业发展股股长
肖雁萍 县市场监管局食品流通安全监管股科员吴毓英 县邮政管理局负责同志
陈辉明 县供销社经济发展科科长
邱桂新 中国人民银行将乐县支行信贷调统股股长邓帅华 县税务局副局长
杨东兰 国网局将乐供电公司营销部主任
今后,将乐县“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如有变动,由相应岗位负责人自然接替,不再另行发文。
三、工作规则
(一)联席会议由召集人主持召开,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 定期召开,根据工作需要可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参加。
(二)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并印发各成 员单位和有关方面贯彻落实。
(三)联席会议不刻印章,因工作需要,由县农业农村局代章。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全面推进“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的重大问题和相关政策措施;按要求参加联席会议,及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主动反映推进工作中存在的困难与问题,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 强对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跟踪督促,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
附件 2
福建省“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评价体系(试行)
原则要求 |
分值 |
评分细则 |
加分 |
评价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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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方案因地制宜、可操作,整体推进体现统筹要 求 |
10 |
制定“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工作方案 10 分(质量较差 5 分,未制定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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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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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管理 |
建立工作协调机制 |
5 |
成立部门间的工作协调机制 5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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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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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分 |
专题部署工作 |
3 |
召开专题工作会 3 分。 |
会议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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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台“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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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台扶持政策 |
2 |
工程或农业农村电子商务扶持政 策 2 分。实际拨付资金+2 分(根据 |
2 |
文件、 记账凭证 |
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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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县整体情况给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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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 与规范 |
信息 公开5 分 |
门户网站及时公开 |
5 |
在门户网站及时公开“互联网+” 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工作方案和相关扶持政策 5 分。 |
门户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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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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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总结“互联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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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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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出村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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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报告 4 分。在各类媒体上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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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工程成效案例, 利用全媒体以及 |
10 |
宣传 6 分。典型案例在中央媒体专 题宣传+3 分;在省级媒体专题宣传 |
3 |
总结报告、 宣传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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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识标语等,广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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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分(按次数累计,不超过 3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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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 |
宣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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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广15 分 |
典型做法被农业农村部、省级主管部门采纳发布 |
3 |
典型做法被省级主管部门在效能与督查采纳发布 3 分;被农业农村部采纳发布(正式文件或会议材 料)+2 分。 |
2 |
典型案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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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作会议上作典型发言 |
2 |
在省级工作会议上作典型发言 2 分;在部级工作会议上作典型发言 +2 分。 |
2 |
文件 |
政策措施与 成效60 分 |
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助力农产品出村进城 15 分 |
将信息进村入户工程与“互联网+” 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相互融合,发挥全省 1 万多个益 农信息社和 74 个县级运营中心优势,助力农产品出 村进城。 |
10 |
益农信息社电商服务覆盖率达到50%满分(按比例得分) (服务覆盖行政村提供 1 单近期电 商订单物流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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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单与凭证 |
5 |
县级运营中心电商服务覆盖率达到 100%满分(按比例得分) (县级运营中心提供 1 单近期电商订单物流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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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单与凭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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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供应链28 分 |
提高农产品的品质控制和标准化水平 |
5 |
各县(市、区)培育 1-3 个具备一定产业化、规模化基础的重点优质特色农产品,形成 1 条产销一体化 农产品电商供应链 5 分;各设区市根据所辖县(市、区)培育情况按 比例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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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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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出台文件,规范产品的标准化生产流程和采后商品化处理流程,向本 地合作社、农户等推广 3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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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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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育“三品一标” 农产品和区域公用品牌,统一公共品牌的宣传、营销策划 |
5 |
各县(市、区)、平潭综合实验区每年新增培育 2-3 个“三品一标” 农产品得 5 分;各设区市每年新增 培育 15-20 个“三品一标”农产品 得 5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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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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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大力宣传“三品一标”农产品、区 域公用品牌等 5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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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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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网销农产品的质量安全,防止不合格农产品上 线销售 |
5 |
开展网销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实施网销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打联动 5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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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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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网络零售额和农产品网络零售额实现同比较快增长 |
5 |
市、县(区)域农村网络零售额和农产品网络零售额每年同比增长得 3 分,增速超过 10%得 5 分,未增长不得分。(按比例得分,省商 务厅统计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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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商务厅统计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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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培训和人才培养7 分 |
加强农村电商人才培训,对有电商创业需求的农村青年、返乡农民工等提供增值培训。 |
5 |
结合益农信息社信息员、返乡下乡创业创新人员、农村实用技术远程培训等,加大互联网、电子商务等公益培训力度 5 分。(培训有通知、 签到、总结等记录;没有培训 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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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单与凭证 |
2 |
持续开展农民手机应用技能培训, 提高农民获取信息、管理生产、网络销售等能力 2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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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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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增值培训+1 分。(培训机构开展的收费性质市场化培训,提供宣 传海报,培训记录等佐证材料) |
1 |
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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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 10 分 |
县级运营中心应统筹全县“互联网 +”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包括运营体系、物流协同、培训、供应链、助农扶贫等,指导益农信息社切实发 挥作用。 |
5 |
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县级运营中心有效发挥运营作用 5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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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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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对益农信息社进行清单管理 3 分。提供每个益农信息社外部、内部现场照片各 1 张 2 分,照片不全-1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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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单与凭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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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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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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