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上午,全县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会议在县政府五楼召开,副县长廖明、民政局局长赖淑红出席会议并讲话。来自14个乡镇(管理局)分管民政领导及19个联动单位负责人共同参加了会议。
赖淑红局长指出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要建立“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建立家庭、学校、社会和司法保护的联动衔接机制,建立监测、预防、发现、报告和干预机制;要在现有救助保护服务网络的基础上,积极发挥城乡社区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的作用,开展困境未成年人摸底排查工作,逐步形成未成年人社会保护网络体系;要加强联动部门的沟通协调,有效发挥各职能部门优势,形成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协作配合,切实保障试点工作顺利进行。
廖副县长在讲话中指出,各乡镇要充分认识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的四个“明确”。一是要明确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的内涵。二是要明确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是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必然选择。三是要明确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的总体目标和工作任务。四是要明确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的基本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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