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财政所、局机关各股室:
现将《将乐县财政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责任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将乐县财政局
2014年5月29日
将乐县财政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责任书
根据市财政局、县纠风办要求,为了进一步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切实加强民评工作的领导、检查和督促,现结合我局实际,制定2014年将乐县财政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责任书。
一、责任目标
通过开展民评行风建设工作,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使财政系统的部门作风有进一步转变,行业管理进一步规范,服务质量进一步好转,队伍素质进一步加强,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最终实现财政各项任务全面完成。
二、责任内容
(一)转变职能。优化发展环境,从企业和群众需要出发,主动为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提供直接、便利、公正、有效的服务。
(二)改进作风。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实施意见和我县实施办法,坚持走群众路线,坚决纠正“四风”,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维护民利。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出台的利民惠民政策,加强和改进群众工作,着力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四)信息公开。认真履行公开责任,做到政策法规、办事流程、办理时限、服务承诺等政务信息应公开尽公开,着力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和“三公”经费公开。
(五)依法办事。正确履行职责,严格依法依规办事,无滥用职权、执法不严、办事不公等问题。
(六)廉洁自律。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在履行职责中忠于职守、廉洁奉公,无徇私舞弊、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等问题。
(七)制度建设。健全完善内部管理和监督,政风行风建设责任制,群众反映问题的受理、整改和反馈等制度。
三、责任考核与责任追究
(一)经考核检查,责任人认真履行本责任书,措施得力、成绩显著的,予以表彰,并作为选拔、任用及年底考评重要依据。
(二)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本责任书有关规定的,视情况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调整岗位等。
四、其他事项
责任人因工作岗位变动时,继任者应继续履行本责任书。
责任股室: 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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