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乐县司法局2014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情况总结
时间:2014-12-03 11:38
今年我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我局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开展“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正风肃纪“回头看”专项主题活动为载体,以解决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为重点,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为推进平安将乐、法治将乐、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努力开创全县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提供保证。
一、抓实日常工作,促民评工作落实到位
(一)组织部署,落实责任。我局把民评工作作为切实改进干部作风的一项重要工作。统筹全局,超前谋划,精心组织,抓紧抓牢。局领导班子成员坚持带头学文件、深入基层征求意见,以自身的模范行动影响和带动民评工作。成立了将乐县司法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副职领导担任副组长,并下设办公室,负责民评政风行风工作的具体实施。充分利用工作例会分析行评工作进展情况,明确工作要求,将提高思想认识贯穿于行评工作全过程,落实到全系统的每一个岗位、每一个环节,每一名工作人员,做到人人知晓、人人参与、人人受教育,使全系统广大干警充分认识到行风评议是促进司法行政系统观念转变、职能转变、作风转变的强大动力。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认真研究制定了开展民评工作活动实施方案,提出了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方法步骤、具体要求。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问题,推动民评工作开展。
(二)民主评议,查找问题。我局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民评工作。通过自查自纠、入户走访、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收集社情民意,查找局领导班子及成员“四风”方面的问题及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今年以来,我局发放收回征求意见表226份,其中全体干部职工反馈57份,其他单位部门反馈40份,挂钩村大王村群众反馈54份,基层司法所反馈13份,各服务对象反馈62份。召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座谈会2次,到联建社区百花社区和挂钩村大王村开展入户走访活动,共走访群众483户。在这次行评活动中,全县司法行政系统通过各种渠道广泛征求意见,深入查找问题,共收集意见和建议12条。
(二)挂钩联系,督促指导。为切实开展好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我们在督促、指导上下功夫,基层司法所、每个律师事务所、公证处、中心法律服务所都由局领导挂钩,保持经常性联系,及时收集信息和了解工作开展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指导工作。在学习动员、内部自查自纠、外部评议、选题评议、整改总结各阶段,挂钩领导都对挂钩联系单位进行了督促、指导。
(三)明查暗访,狠抓落实。为推进全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确保民评工作取得实效。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组成检查组,对窗口和基层单位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情况进行了明查暗访。通过查阅资料、听取汇报、现场检查、电话回访或走访群众等形式深入检查,抽查了窗口和基层单位,总体来说,从抽查的情况来看,窗口和基层单位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认识到位,态度端正,措施有力,方法多样,工作扎实,问题得到了整改,成效明显,电话回访或走访群众满意率高,没有听到不良反映。
(四)专项整治,推进工作。从8月开始,在全局开展“庸懒散拖”专项整治行动。通过以会代训、宣传栏等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开展“庸懒散拖”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大宣传力度,确保全局干部职工对治理工作的目标、内容及步骤有了明确的认识,增强了自觉守纪、改善工作方式、改进服务质量的责任感。采取召开座谈会、社会问卷调查等形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建议,摸清群众最关注的问题,针对我局干部职工存在的问题,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针对“庸懒散推拖”的行为对照检查,通过自己找、别人提、社会评等形式,集中查找干部在思想、作风、纪律、工作方面存在的不良表现共5个方面。制定整改方案,将存在的问题分解到股室、到个人,落实具体的措施,确保自纠工作落实到位。
(五)整改总结,提升水平。针对民评活动中查找出的问题,我局及时制定了整改方案,明确了责任,细化了整改措施,并逐一整改到位。通过整改,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干部职工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明显提升,公正服务、服务为民意识明显增强,机关工作作风明显好转,规范执法水平明显提高,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努力打造爱岗敬业、热诚服务、廉洁自律、文明诚信的良好形象。
二、加强工作创新,促服务群众水平提升
(一)组织律师参加公益社会活动。截至11月底,全县律师参加公益活动28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2件,全县2家律师事务所与5个社区签订法律顾问服务协议,免费担任法律顾问,为社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解答法律咨询,帮扶困难群众;通过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活动,全县6名律师同玉华、水南、高唐、光明、万安、蛟湖等6个村结对,担任村委法律顾问;通过参加县领导大接访活动12次,接待信访群众155批次,780人。通过与基层司法所“结对子”活动,整合律师事务所和司法所的资源,提高基层法律服务整体水平,及时便捷地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组织和引导律师事务所帮助和协助司法所化解各种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定期开展法制宣传和法律咨询活动,宣传法律知识,增强人民群众法律意识。
(二)完善管理制度,加强基层所管理力度。我局通过完善管理制度,加强了基层司法所政风行风建设,提高服务群众水平。一是完善工作制度。根据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要求,县局统一制定了司法所工作职责,工作纪律,岗位责任制,例会制度,学习制度,微机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及档案管理制度等,分别对所长室、办公室、调解室、矫正室、档案室等工作制度进行了统一设计,统一定做,统一悬挂。同时制定了《将乐县司法局基层司法所执法执勤用车管理制度》(试行),加强对基层司法所执法执勤用车的管理。二是完善考核奖惩机制。今年年初,我局通过深入基层调研征求基层司法所意见,进一步完善了基层司法所业务工作考评办法。该《考评办法》明确规定考评结果与“副科级所长任用、评先评优、年终工作责任考核奖”等三项内容挂钩。以考评分90分为基准分,设置三个评定等次,提高各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三是完善目标管理考核。将普法依法治理、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法律援助、所务管理及信息化建设等工作实行细化、量化百分制考评。由县局统一组织,各股室业务负责人共同参与,通过平时登记、每季度通报、半年督查、年终检查等方式进行考评。
三、民评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自民评工作6月份正式启动以来,在县委、县政府、县纪委、县纠风办的领导和市司法局指导下,依靠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通过民评代表的辛勤工作,被评单位积极配合、局民评办的组织协调,经过学习动员、内部自查自纠、外部评议、整改总结等阶段,到11月份,我局2014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告一段落,达到了预期的目的和效果,有效地促进了全系统政风行风的进一步好转。
(一)工作作风明显提升。通过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机关政风行风有新的转变,服务群众意识和能力进一步增强,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作风优良、业务过硬的执法队伍。使干部队伍树立了正确的工作理念,形成想办事、能办事、会办事的工作氛围,有效提高了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二)业务工作成效明显。一是人民调解化解纠纷取得实效。各基层司法所进一步拓展人民调解工作领域,将调解重点向社会热点、难点、群体性事件等疑难复杂领域延伸。如在华虹.滨江华府6个楼盘质量纠纷群体性事件、县振业林产化工有限公司肖某某民间融资借贷纠纷案等重大矛盾纠纷中,古镛司法所在缓和化解矛盾过程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得到县委、县政府领导的肯定;水南司法所帮助2位老年人成功追讨工资,当事人送来感谢信, 4月11日《三明日报》报道了此事;万安司法所在走访群众时,解答法律咨询20余人,调解案件6件,调处成功6起,其中交通事故民事赔偿纠纷2起,帮助老人和妇女索赔近30万元。二是法律服务更接地气。组织法律服务工作人员深入乡镇、社区、工业园区开展“送法上门”活动,零距离为群众答疑解惑,引导群众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发放宣传资料及法律援助便民手册,提高群众法律维权意识。开展“上门式、预约式、一站式”等“零距离”服务。如法律援助中心通过进一步降低援助门槛,依托乡镇司法所、工青妇等组织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对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实行优先审查、优先受理、优先指派;县公证处通过提供“上门公证”、“现场公证”等高效、人性化的便民服务,深入基层农村服务群众,如8月8日,县公证处考虑到漠源乡坡坑村方某高龄腿脚不便的因素,公证人员主动提供上门服务,现场为其办理了存款继承权公证手续。截止11月底,全县法律援助服务机构共接待来电、来信、来访咨询588人次,共受理、指派各类法律援助案件248件,受援人数为253人。县公证处已办结各类公证事项394件,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百万余元。三是法制宣传有成效。通过开展“零距离”宣传,在全县共开展大型法制宣传活动90场次,发放《农民普法读本》、《将乐县法律知识手册》、《法律援助手册》、《法律服务便民手册》等普法书籍6000余册,散发《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食品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宣传资料2万余份,悬挂法制宣传横(条)幅20 余条,现场解答群众法律咨询690余人次。
来源: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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