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全区人社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确保行评工作有序开展,根据县政府纠风办《关于印发将乐县2015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将政纠[2015]1号)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中央八项规定和《福建省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条例》,坚决纠正“四风”,以服务和改善民生为核心,着力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维护民利;以群众满意为标准,着力解决作风粗暴、态度生硬和刁难群众、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等问题;以转变作风、转变职能、促进发展为目标,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突出重点、统筹推进的方针,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不断优化发展环境,扎实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作风建设。
二、评议原则
(一)坚持依靠人民群众,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把政风行风建设置于社会监督之下;
(二)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原则,在抓好自身政风行风建设同时,将评议工作延伸到基层站所;
(三)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既要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问题,又要注重制度建设和体制机制创新;
(四)坚持以选题评议为抓手,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把落实整改、解决问题贯穿于评议的全过程。
三、评议对象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下属单位。重点对象是:直接为企业和群众服务的行政审批审核、劳动就业服务中心、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劳动监察、劳动争议仲裁等窗口单位。
四、评议内容
紧紧围绕转变作风、政风行风建设的重点任务相结合,与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相结合,着重对促进发展、优化发展环境、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情况进行评议。
1.作风建设。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贯彻落实办法和市委实施办法,坚决纠正“四风”,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2.信息公开。认真履行公开责任,做到政策法规、办事流程、收费标准、办理时限、服务承诺等政务(事务)信息应公开尽公开。
3.依法办事。正确履行职责,严格依法依规办事,无滥用职权、执法不严、办事不公,以及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问题。
4.廉洁自律。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在履行职责中忠于职守、廉洁奉公,无徇私舞弊、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等问题。
5.制度建设。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政风行风建设责任制落实,对群众反映问题的受理、整改和反馈机制健全。
6.转变职能。优化发展环境,从企业和群众需要出发,主动为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提供直接、便利、公正、有效的服务。
7.改进作风。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实施意见和我县实施办法,坚持走群众路线,坚决克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重实干、求实效。
8.维护民利。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出台的利民惠民政策,着力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9. 优质服务。服务态度端正,便民利民措施落实,优化流程,提高效率,克服“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及办事效率低下等问题。
五、工作任务
按照县政府纠风办对今年评议工作按百分制和采取日常考评、群众评议、基层综合评议等三部分进行量化考评。我局评议工作将按照“统一组织、分级实施、上下联动、全面评议、突出重点”的工作机制进行组织实施。主要工作任务:
(1)日常考评。及时收集、分类整理本单位、本系统与考评内容有关的文件、资料、照片等工作动态,登陆将乐县政府门户用户平台选择纠风之窗下的工作动态、专项治理、行风建设、选题评议等栏目,将工作文档按要求进行审核并上传。
(2)选题评议。我局将选择1-2个在政风行风建设种的薄弱环节或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作为今年评议议题,并报县政府纠风办审定备案。被确定为评议议题的责任单位要认真制定评议目标和整改措施,采取有力措施抓好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3)群众评议。以问卷测评的方式进行,引导群众积极有序参与评议。按照要求采集、报送服务对象评议基础信息,并在工作中注意加强沟通联系,主动向服务对象宣传本单位政风行风建设成果,及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六、评议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5月下旬至6月中旬)。调整充实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组织领导和工作机构,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根据本部门实际,制定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选聘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代表,监督、指导并参与评议工作;通过设立评议意见箱、热线电话、电子信箱、发放征求意见表、新闻媒体宣传等形式,大力宣传工作职能、业务范围、公开服务承诺及便民措施,展示近年来本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成效;多形式动员部署,组织开展形式活泼的宣传教育,广泛征求意见建议,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确定选题评议内容并上报区政府纠风办备案。
(二)查找问题阶段(6月下旬至7月下旬)。通过召开自评会等有效形式和方法,对照岗位职责、联系工作实际,认真进行自查、自摆、自寻、自评;开门纳谏,召开服务对象座谈会,发放评议调查问卷,通过举报电话、举报箱、网上访问等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帮助查找存在的不足和问题;组织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代表进行明察暗访,收集群众意见建议,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归纳并反馈;召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座谈会,对局系统民评工作进行综合评议;把受理群众投诉作为查找问题的重要渠道,建立和完善对群众投诉的处理和反馈机制,并选择几个查摆问题和整改工作到位的典型事例,利用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扩大社会影响。
(三)整改落实阶段(8月上旬至10月下旬)。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对自查自纠、群众评议及民评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制定整改措施,督促检查逐条逐项抓好落实。坚持从制度上巩固整改成果,针对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建章立制,加强管理,堵塞漏洞,探索建立改进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达到纠、评、建相互促进的目的。着力抓好个案整改,做到整改内容、措施、时限和责任人四落实;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要及时反馈给反映问题的相关人员;群众对整改落实情况不满意的问题,要分清情况,认真对待,能进一步改好的,要着力改正;对一时因条件不具备而不能整改的,要解释说明。局行评办要督促、检查和指导整改措施的落实,确保政风行风评议的成果。
(四)全面总结阶段(11月上旬)。对本单位、本部门政风行风评议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既要总结工作成绩,又要分析存在问题,并提出今后改进工作作风的措施和意见建议。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切实加强我局对民主评议工作的组织领导,调整充实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组织领导小组,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各乡镇(街道)劳动保障所、下属各单位切实把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和改进服务窗口作风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实际,尽快制定工作方案,做出工作部署,认真组织实施。落实民主评议工作责任制,把工作责任分工细化,确保组织领导到位、责任分工到位、工作部署到位、检查落实到位。局行评办要积极组织协调,严格按照行评工作的考评标准和要求,认真负责日常资料档案的收集整理等相关工作,及时向县政府纠风办报送工作信息、总结等材料。
(二)狠抓整改,务求实效。坚持纠、评、建相统一,与各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相结合,抓住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坚决杜绝“庸、懒、浮、散、蛮”和“中梗阻”、“吃拿卡要”等现象的发生,及时发现和有效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把整改贯穿评议过程的始终,针对评议中反映的问题和建议,及时抓好整改,并将整改通过媒体向社会反馈,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积极宣传典型和取得的成果,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作用,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的实际成果。
(三)加强督查,健全机制。局行评办将加强对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和服务窗口改进作风工作的检查与督导,把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和服务窗口改进作风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机关作风建设、创建文明行业和文明单位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统筹推进。建立健全政管风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完善制度建设,形成用制度管人管权、按制度办事的管理体制,强化制度的执行力,从而推动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
将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6月8日
将乐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2015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谢绍华
副组长:饶跃明 肖来禄 张宗华
成 员:吴世平 郑健 叶忠明 吕德高 刘文钦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局办公室,具体负责业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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