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司法局2015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总结

日期:2015-11-26 14:21 来源:司法局
| | |


  今年以来,我局紧密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严格贯彻关于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的各项工作部署和要求,集中力量、重点突破、扎实推进,以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促进司法行政工作发展,以司法行政工作实践推进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深化,实现了互促共进,均衡发展的良好局面。
  一、加强组织领导,扎实抓好民评工作
  今年初,我局把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调整充实工作机构,确定分管领导和专人负责。为确保2015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扎实有效开展,以局机关为中心延伸至所有基层单位,以民主评议为载体,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为核心,以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为基础,以促进司法行政事业发展为目的,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先后制定了《2015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2015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选题评议工作实施方案》,并健全完善了相关制度,做到有计划、有机构,明职责,抓落实。
  二、加强教育引导,全面提升队伍形象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成效取决于全局每位同志对这项工作认识和重视的程度。为了使这项工作深入人心,使每位同志始终绷紧这根弦,我们主要采取了两项措施:
  (一)抓好三项教育。一是开展律师依法治国教育。按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统一部署,在全县律师队伍中开展依法治国教育活动。7月份召开动员部署会议,要求全县律师在本次教育活动紧扣“五项内容”,抓住“三个阶段”,把握“四个环节”,在深入学习相关内容的基础上,联系实际查找问题,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切实增强拥护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全县律师通过多种形式开展集中学习和自学,并做好学习笔记,写好心得体会,找准存在问题并建立整改落实的长效机制。同时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我局成立了教育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对学习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二是开展警示教育。针对今年发生1起违法违纪案件,我局召开了警示教育会议,并结合年度检查考核中发现的一些应当引起重视的问题、投诉的热点及查处的典型案例,以通报、讨论等形式,强化队伍整体素质,提高廉洁自律水平。三是开展业务教育。通过定期集中培训,跟班学习,参加省市的有关培训等方式强化我局司法行政队伍的业务能力,促进我县司法行政队伍的整体业务素质能上一个新的台阶。今年以来,我局专题举办了3期的法律援助、人民调解业务、社区矫正业务培训班。派员参加省市举办的培训班12人次。
  (二)加强基层司法所队伍管理。一是完善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了基层司法所业务工作考评办法,同时制定了《将乐县司法局基层司法所执法执勤用车管理制度》(试行),加强对基层司法所执法执勤用车的管理。进一步完善了效能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明确了管理部门,明确了奖惩措施,做到了责任明确,有章可循。对违反制度和规定的人员,给予通报批评、效能告诫等处罚,并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凡违反规定受到上级通报批评的,取消本人一切评先评优资格。通过挂片局领导每月下乡督查、电话督查、乡镇党委政府评议等方式,进一步加强了乡镇司法所效能监督力度。二是规范业务工作。县局统一制定了司法所工作职责,工作纪律,岗位责任制,例会制度,学习制度,微机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及档案管理制度等,进一步规范司法所业务工作的开展。同时根据业务开展和工作实际,统一印制了《人民调解工作手册》、《人民调解协议书》、《法律援助案件登记本》、《法律援助来人来访登记本》、《刑释解教人员档案袋》、《社区矫正人员档案袋》和台帐资料封面等下发到各个司法所,有效推进了基层司法所档案资料整体化、规范化、统一化。
  三、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抓好监督整改工作
  (一)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我局通过自查自纠、入户走访、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收集社情民意,查找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存在的政风行风问题。今年以来,我局发放收回征求意见表100余份;召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座谈会2次;到联建社区百花社区和挂钩村大王村开展入户走访活动7次;7月份和8月份,县人大、县政协分别组织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深入基层司法所视察调研全县社区矫正工作情况,了解收集社区矫正工作的建议与意见,并对全县社区矫正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要求。
  (二)督促指导基层窗口单位民评工作。为切实开展好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我们在督促、指导上下功夫。一是实行局领导挂钩联系工作机制。基层司法所、每个律师事务所、公证处、中心法律服务所都由局领导挂钩,保持经常性联系,及时收集信息和了解工作开展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指导工作。在学习动员、内部自查自纠、外部评议、选题评议、整改总结各阶段,挂钩领导都对挂钩联系单位进行了督促、指导。二是落实明查暗访。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组成检查组,对窗口和基层单位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情况进行了明查暗访。通过查阅资料、听取汇报、现场检查、电话回访或走访群众等形式深入检查,抽查了窗口和基层单位,总体来说,从抽查的情况来看,窗口和基层单位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认识到位,态度端正,措施有力,方法多样,工作扎实,问题得到了整改,成效明显,电话回访或走访群众满意率高,没有听到不良反映。
  四、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有成效
  通过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开展,我县司法行政系统党员、干部和法律服务工作人员整体素质得到提高,人民群众对我们工作的满意度也不断提高。
  (一)培育先进典型有成效。通过积极争创文明行业创建示范点、青少年维权岗、巾帼文明岗,重点培育先进集体。现有创建市级文明行业先进单位1个(古镛司法所),市级青少年维权岗1个(县法律援助中心),县级巾帼文明岗1个(县公证处),被推荐为省级文明行业创建单位1个(古镛所)。被推荐为全国优秀司法所1个(古镛司法所)。积极向报刊、网站、微信等新闻媒体平台报送先进典型宣传材料,取得较好成效。省政法委微信 “清朗天空”、福建司法学习微平台及省司法厅网站及《三明新周报》都详细报道了古镛司法所先进事迹。
  (二)服务群众满意度得到提升。通过深化“零距离”法律服务活动,进一步提升了服务群众满意度,实现零投诉。在全县13个乡(镇)设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和基层法律服务站;发挥“12348”法律援助的咨询热线作用,认真做好来电、来信、来访接待工作,积极为人民群众解疑答惑;提供“上门公证”、“现场公证”等高效、人性化的便民服务,深入基层农村服务群众;开展律师结对担任村委法律顾问服务基层,目前, 6名律师同玉华、水南、高唐、光明、万安、蛟湖等6个村结对。每月开展1次“送法下乡”活动,每月下到挂包村走访服务1次,印发“零距离”法律服务宣传手册2000本,法治宣传材料8000余份。
  
  


  将乐县司法局
  2015年11月26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