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救助管理机构2014年行风建设重点选题评议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14-05-29 15:24

  
  根据《福建省民政厅关于2014全省救助管理机构行风建设重点评议工作实施方案》(闽民福〔2014〕155号)、《关于印发将乐县2014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将政纠〔2014〕1号)精神,结合我县救助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评议的对象和内容
  (一)评议对象。
  根据省、市民政系统统一部署,今年政风行风评议的重点对象仍然是救助管理机构,救助管理站负责人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第一责任人,救助管理工作业务部门为民评的具体牵头单位。
  (二)评议内容。
  1.是否认真贯彻落实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按照提升执政能力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把政风行风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单位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坚持业务工作与政风行风建设一起抓,把政风行风建设与优化美化社会发展环境紧密结合;党员领导干部在党风政风行风建设中发挥表率作用等方面的情况。
  2.是否依法履行职能,切实维护救助对象的合法权益;是否公正、文明开展救助;是否实行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将救助管理工作有关制度上墙;是否讲求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对求助对象认真甄别适时救助,解决办事拖拉、行政不作为等问题。
  3.是否继续巩固开展流浪孩子回家、回校园专项行动,是否继续开展寒冬送温暖、炎夏送清凉活动,进一步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特别是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工作。
  4.是否对救助对象、民评代表和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措施,落实整改要求,并按规定的时间反馈整改结果。是否对“政风行风热线”等载体上的举报投诉是否能认真受理,积极整改,并是否由主要领导上线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
  5.是否清正廉洁,有否存在以权谋私、侵害救助对象利益等问题。
  二、评议的步骤和方法
  (一)评议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5月下旬至6月上旬)。根据市局部署,5月下旬认真研究制定救助管理机构评议工作具体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召开动员会议,发动救助管理机构干部职工积极参与。采取多种形式搞好宣传教育,广泛宣传先进典型,弘扬正气,倡导新风尚。
  2.查找问题阶段(6月中旬至7月中旬)。救助管理站要通过邀请媒体采访、举行“开放日”活动、召开不同对象座谈会、开展“流浪孩子回校园”专项行动、组织民评代表开展明察暗访活动等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和建议。于7月20日前将本辖区救助管理机构查找问题汇总(见附件)后的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分别报市救助站和局民评办。
  3.落实整改阶段(7月下旬至9月上旬)。救助管理站对行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要认真分析研究,提出整改计划和措施,逐条逐项抓好整改落实,在此基础上要建立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市救助站和民政局组织对本辖区内救助机构存在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督查,并将各单位整改结果汇总(见附件)后,于8月20日前将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分别报市救助站和局民评办。
  4.评议总结阶段(9月中旬至11月下旬)。在落实整改的基础上健全制度,建立长效机制。省厅、市局、县局将组织行评代表对救助站行风建设情况及主要负责人进行抽查评议。要认真做好选题评议工作总结,于11月20日前将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分别报市救助管理站和局民评办。将对评议工作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救助机构进行点名通报,对群众满意度高,评议成绩突出的救助站进行表彰,推广好经验、好做法。
  (二)评议方法。
  救助管理机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行统一组织、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加强指导、综合评议的办法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采取组织评议和民主评议相结合、公开评议与代表评议相结合、自查自评与抽查评议相结合。民主评议工作总体上分为动员部署、自查自纠、落实整改、评议总结四个阶段进行,每个阶段持续时间与工作内容,各地各单位可根据实际作出具体安排,内容可穿插进行,做到有机结合、相互衔接、效果明显。
  三、评议的措施要求
  (一)创新理念,丰富救助文化内涵。结合流浪未成年人救助管理工作特点,积极探索并倡导救助机构文化建设,以尊重人、关心人、爱护人、帮助人为立足点,创建各具特色的救助机构文化理念,丰富和提升救助工作文化内涵,创新主动救助、关爱救助、亲情救助内容,推动救助管理工作不断向前发展。
  (二)依法救助,切实维护合法权益。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和《社会救助暂行办法》,重点围绕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容易发生恶劣影响问题等,进一步深化流浪孩子回家、回校园专项行动,主动开展寒冬送温暖、炎夏送清凉活动,大力公开救助政策、救助内容、教育矫治结果等内容,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切实维护流浪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三)标本兼治,建立救助长效机制。救助管理机构既要集中精力开展救助专项行动,又要强化做好日常预防工作,尽量减少新流浪人员的出现;充分发挥现有救助保护工作体制和救助服务网络优势,建立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的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机制,健全跨省接送机制和部门协作配合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长效救助机制。要切实指导乡(镇)、村(居)积极做好源头治理工作,加强监护监督和家庭教育指导,建立长效预防机制。
  (四)完善设施,不断提高救助水平。按照民政部救助管理机构等级站建设标准要求,进一步完善救助站基础设施、业务设施等各项配套设施建设,特别要加强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设施建设,规范救助服务场所,构建良好的受助环境,办公场所和服务环境布局合理,优美整洁、秩序井然。不断健全完善服务规范,增强主动救助意识,提高服务水平,提升服务质量,建设一支优秀的救助管理机构干部职工队伍。
  市救助站联系人:郑月英,电话:0598-8399351 ,电子邮箱:smjz8399351@163.com。
  县民政局联系人:吴永锋,电话:0598-2322229,电子邮箱:jl_mzj@163.com
  
  附件:将乐县救助管理站行风建设重点选题评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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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 未整改原 因 整 改
  结 果 责 任
  单 位 责任人
  
  ……
  
  

来源: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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