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乐县供电公司2014年民主评议行风选题评议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14-06-05 22:28
为认真贯彻国网三明供电公司《2014年纠风和行风建设工作意见》,全面落实市、县两级2014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总体部署,根据《国网三明供电公司2014年民主评议行风选题评议工作方案》(明电监察〔2014〕202 号)工作要求、结合《国网将乐县供电公司2014年纠风和行风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和企业的实际,制订《国网将乐县供电公司 2014 年民主评议行风选题评议工作实施方案》。
一、选题内容:开展创建“信得过”供电所活动
开展“安全让企业信得过、服务让客户信得过、廉洁让组织信得过”创建“信得过”供电所活动,实现供电所“零违章、零投诉、零信访、零违纪、零案件”目标。
二、选题原因
供电所是电网企业最基层、面对客户的窗口,直接服务于“三农”。按照党和政府对“三农”工作的要求,分析当前面临的供电形势,面临较大压力,公司仍有部分乡镇供电所存在供电能力不足、供电服务不佳等问题。为更好地贯彻省公司、三明公司2014年反腐倡廉建设工作、营销工作会议、安全生产调控工作会议及职代会暨2014年工作会议精神,强化供电所全过程、全方位的管控,进一步夯实安全、营销基础,推进供电所员工清正廉洁,管理依法规范,持续提升供电所综合管理水平,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电力保障。
三、评议目标
认真落实为民务实清廉要求,牢固树立客户导向,以客户满意为最高标准,进一步改进作风、强化服务,大力推行“马上就办、办就办好”,助力将乐经济发展,让客户满意,让政府放心,为将乐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做出积极贡献。
四、组织保障
为组织落实好这次创建活动,公司结合“三集五大”岗位适配情况和公司领导班子调整、部门人员变动,调整创建“信得过”供电所领导小组,并负责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和过程管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创建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公司党群工作部。
(一)“信得过”供电所创建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杨善珍(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朱文杰(党委书记、副总经理、纪委书记、工会主席)
副组长:熊斌(副总经理、三明农电服务有限公司将乐分公司经理)
成 员:李长华(副总经理、总会计师)
张长椿(副总经理)
李肖森(中共三明农电服务有限公司将乐分公司总支书记、副经理)
肖先福(安全总监)
汪根萍(办公室主任)
肖厚娥(运行检修部副主任)
廖元文(营销部主任)
余 凌(安监部主任)
胡 斌(党群工作部主任)
余贵贤(三明农电服务有限公司将乐分公司副经理)
邢永辉(纪委副书记、工会副主席)
(二)“信得过”供电所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 任(兼):李肖森
常务副主任:余贵贤
副主任:胡斌、邢永辉
成 员:童安平(三明农电服务有限公司将乐分公司综合管理部主任,机关支部书记)
余定文(三明农电服务有限公司将乐分公司安全生产部主任)
唐玉萍(三明农电服务有限公司将乐分公司营销管理部主任)
吴有轩(三明农电服务有限公司将乐分公司城郊供电所所长)
张晓艳(三明农电服务有限公司将乐分公司城郊供电所支部书记)
余先成(三明农电服务有限公司将乐分公司万安供电所所长、支部书记)
陈春良(三明农电服务有限公司将乐分公司南口供电所所长)
肖绍均(三明农电服务有限公司将乐分公司南口供电所支部书记、副所长)
邓水金(三明农电服务有限公司将乐分公司黄潭供电所所长)
阙仙旺(三明农电服务有限公司将乐分公司黄潭供电所支部书记、副所长)
叶 明(党群工作部纪检监察审计专责)
徐忠华(党群工作部党务专责)
五、创建内容
(一)创建“信得过”供电所必备条件
1. 通过标准化供电所文明办公建设达标验收;
2. 完成年度安全责任状目标,不发生严重性违章和重复性一般违章,不发生责任性八级电网和设备事件;
3. 不发生影响和损害企业形象的重大供电服务事件;
4. 不发生违反综治、计生等一票否决的事件及违法违纪行为的事件。
(二)创建“信得过”供电所具体要求
1. “安全让企业信得过”具体要求
(1)规范开展安全生产例行活动,各类活动的质量评价应百分百达a级(优秀)。
(2)规范安全执规秩序,年度行为性一般违章不超过5起,不发生严重性违章和重复性一般违章。
(3)严格执行“两票”制度,年度“两票”合格率达100%。
(4)规范生产秩序,年度不发生责任性异常事件,不发生责任性八级电网和设备事件,“安措”和“反措”落实执行率达100%。
(5)规范安全工器具管理,不发生安全器具超期未检事件,班组和个人器具均应实行定置规范管理。
(6)规范交通安全管理,不发生交通安全事故。
(7)规范安、消防保卫管理,不发生火灾、治安等事件,消防设备管理应规范到位。
(8)根据省公司25个工种《安规》应知条款、飞行考试、现场考问三个题库,每周正常开展一次安规知识练习,每月开展一次安规知识考试。
2. “服务让客户信得过”具体要求
(1)不发生责任性客户投诉事件,客户问题一次性解决率100%,业扩服务时限达标率100%。
(2)提供24小时电力故障报修服务,供电抢修人员到达现场时间达到规定时限要求。
(3)规范台变异动流程管理,确保营配异动一致率100%。
(4)加强台区线损管理,月度分台区开展线损管理的比例>99%,台区供售抄表一致率100%;年度台区日线损合格率>80%。
(5)加强营业基础管理,实现营业档案建档率100%,关键信息准确率不低于99.5%,实现采集覆盖台区户变关系准确率100%,实现户表一致率不低于99.9%。
(6)电价电费执行准确到位,不发生因电价政策理解偏差造成的差错,高压用户电价执行准确率100%,提高农村供电所低压用户的电价执行准确率。电费差错率低于0.05%,高、低压用户电费回收率分别达99.99%、99.9%以上。
3. “廉洁让组织信得过”具体要求
(1)每月开展一次廉政风险防控警示教育,半年分析一次本供电所人员廉洁从业情况,有针对性做好反腐倡廉工作。
(2)每月公布一次“四公开”:供电所经费使用、废旧物资处理、员工自用电、员工考核事项。
(3)每年开展一次行风评议群众客户走访活动,收集意见和建议并落实整改。
(4)每年开展一次仓库材料盘点,做到账、卡、物一致。
(5)供电所人员在用电服务过程中不发生吃、拿、卡、要行为。禁止以电谋私,为亲朋好友违规提供用电。
(6)不发生违反政府部门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向客户擅自收费;不私自调整用电分类电价;不私自减免电费、减免或取消窃电、违章用电违约金;不私自减免业扩工程配套费。
(7)严禁以任何形式私揽工程;不擅自处置废旧物资。
(8)不发生虚开发票、虚列线路走廊清理费等行为,违规
套取现金,不私设“小金库”。
六、评选安排
创建“信得过”供电所评选以年度为周期,采取供电所自评、农电分公司复评、公司创建办公室组织审查推荐,力争将乐县四个供电所在全市“信得过”供电所创争活动中取得好的名次。根据三明公司半年预评,年底总评的要求,公司对创建活动实行动态管理,公司创建活动办公室将对“信得过”供电所进行不定期巡视抽查,如有发现不符合评选条件要求的,当月取消其评选资格。
评选分为初选、推荐、评定三个阶段进行,各阶段工作要点:
1. 初选阶段。按照本方案各要求,农电分公司和所属各供电所细化 “信得过”供电所创建活动实施计划。充分发扬民主,坚持评选原则,严格履行程序,确保“信得过”供电所推荐采取层层选拔的方式产生。
2. 推荐阶段。半年即6月15日各供电所自评;农电分公司6月20前组织复评;公司创建办公室组织审查推荐, 6月28日推荐“信得过”供电所参加三明公司组织的评选。“信得过”候选供电所,总分达到285分及以上,其中安全、生产、廉洁三个专业考评每项均达到90分及以上。
3. 评定阶段。按照《三明供电公司创建“信得过”供电所评价标准表》(附件1)的要求,七月份配合三明公司对推荐的“信得过”供电所进行考核初评,11~12月份配合三明公司进行总评。
七、奖励办法
“信得过”候选供电所经三明公司创建领导小组审定后给予命名表彰。被评为“信得过”供电所的给予其供电所人员按每月人均100元奖励,通过初评合格兑现50%奖励,年底总评合格后再兑现50%奖励。被评为标杆“信得过”供电所的给予一次性奖励2万元,该所长、书记可直接进入年度先进生产工作者行列。年度内有发生不符合评选条件要求被取消资格的,扣回预发的奖励金额。
八、活动措施
(一)加强领导、认真组织。积极采取有效的组织形式和工作模式,通过发动员工踊跃参与,深入开展创建“信得过”供电所活动,使活动成为学习先进、促进提高的过程。
(二)周密安排、广泛宣传。把创建“信得过”供电所活动与中心工作紧密结合,精心部署,阳光操作。同时,运用网站、报纸等载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营造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通过创建活动进一步提升供电所的综合管理水平。
(三)坚持标准、择优推荐。“信得过”供电所评选推荐工作做到严肃细致,自下而上,优中选优。候选对象的先进事迹要真实准确,群众公认。党群工作部将对“信得过”供电所进行不定期巡视督查,对于在创建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参评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四)按时报送,保证进度。及时落实好“信得过”供电所要材料申报表,并按照要求提供《三明供电公司“信得过”供电所申报表》等资料(纸质版4份、电子版1份)于2014年6月25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公司党群工作部邢永辉处。
来源:供电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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