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股(室)、站,下属企(事)业单位:
现将《将乐县水利行业2014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选题评议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将乐县水利局
2014年6月9日
将乐县水利行业2014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选题评议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市水利局《三明市水利行业2014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选题评议工作实施方案》及县纠风办《关于印发将乐县2014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现制定我县水利行业2014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选题评议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评议议题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二、评议目标
通过开展选题评议,推动2014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任务完成,到年底前解决饮水不安全人口2.37万人,计划总投资1156.9万元。农村饮水安全建设水平和管理标准进一步提升,做到建得好、管得好、水价到位。
三、评议内容
(一)项目前期工作。一是是否认真编制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实施方案。是否从供水规划、建设规模、供水水源水质、取水量及输水管道、净水工程、输水管网等方面,认真抓好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使项目实施方案既符合当地实际,又符合农村安全技术标准以及有关管理办法。二是是否做好项目实施方案的审查、审批工作。是否严格把好农村饮水安全实施方案编制质量关,方案是否合理、管材管径是否合适、设计深度是否符合施工要求,厂区设计是否达到《福建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技术指南》要求,做到有防护、有标志,有完善的净水消毒设施。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实施方案,是否退回重新设计;与现场不符的,是否补充现场勘察;对于确实需要调整的项目,是否及时督促项目业主及设计单位补充优化设计方案,做好项目的调整工作,确保项目实施方案编制质量。
(二)工程建设进度。一是是否科学安排建设工期。各项目业主是否根据省、市的时间要求,详细制定工程建设方案,因地制宜安排合理的实施计划,把方案落实到每个项目,每个环节,每个时间节点,加快工程建设进度,确保在12月底前完成项目建设;二是是否形成合力,加快工程进度。水利部门是否充分发挥农村饮水安全建设领导小组的作用,凝聚各部门力量,强化协调与合作。是否会同发改委、效能办,从进度、质量、资金、监管等四个方面加强对农村饮水安全建设的效能督查,将督查结果与工作成效、工作业绩挂钩;设计、施工、监理等部门是否加强配合,提高效率,进一步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建设进度。
(三)工程建设质量。一是是否切实开展好农村饮水产品认证工作。是否按照省水利厅下发的《关于开展农村饮水安全产品认证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农村饮水安全产品认证备案工作的通知》要求,督促各输配水管材及管件、水处理设备、消毒设备与材料、水泵及附件等农村饮水安全产品生产企业开展认证及备案工作。各项目业主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材料设备采购和招标中,是否优先采用通过水利行业产品认证机构的认证产品。二是是否进一步加强农村饮水安全项目监督。是否加强对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资金使用、产品认证、水质达标工作的监督检查和监管力度,是否继续实行省、市、县全面挂钩督查责任制,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督促指导、定期通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工程质量。三是是否努力建设一批精品示范工程。按照《福建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技术指南》等有关要求,在水源保护、厂区设计、水质检测、建后管护等方面,提高设计、施工、管理标准,切实提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质量和供水水平。
(四)建后长效运行。一是是否组织验收。工程完工后,是否按照《福建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验收办法》及时做好竣工验收工作。建设单位是否组织设计、施工、监理(或质检)及管理等有关单位,整理好文件、技术资料,及时组织自验。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是否会同发改等相关部门组成验收委员会,对列入省级以上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计划的工程逐项进行验收,对有饮水安全工程任务的乡、镇进行全面验收。二是是否明晰产权。验收合格后是否及时办理交接手续,明确管理主体,制定管理措施;是否建立健全工程运行、维修养护、水源保护等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工程充分发挥效益;是否建立合理的水费计收制度,实行有偿供水,计量收费,促进节约用水,保障工程运行管理、维护经费有稳定来源。三是是否规范管理。是否重视建后管理,根据饮水工程不同的类型、规模、范围等,因地制宜采取行之有效的管理方式:如单户工程实行农户自建、自管、自有、自用;联建或集中式供水工程采取民主决策,受益农户自愿组建供水协会,民主讨论制定管护制度,确定管护人员等,确保饮水工程的长效运行。
四、方法步骤
(一)制定方案(5—6月)。水利部门要在去年开展选题评议的基础上,进一步总结经验,查找存在问题,征求民评代表意见,制定切合实际的选题评议方案,通过网络等媒体向社会群众公开。
(二)广泛评议(7—11月)。要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宣传造势,推行项目公示,主动公开投资规模、补助金额、受益人数等,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和监督权。要通过网络邮箱、投诉信箱、投诉电话、发放征求意见表、召开座谈会、参加“政风行风”热线节目等多种方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特别是服务对象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情况的意见和建议。要不定期组织民评监督员(代表)、水利专家开展明察暗访,抽查饮水工程建设现场、实地查看受益村组通水情况、深入农户家庭察看农民用水情况,并将明察暗访情况及时反馈给当地水利部门。
(三)整改落实(7月—12月)。水利部门要把发现、搜集到意见建议,及时梳理、汇总,有针对性地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加以解决。同时要建立健全制度,逐步建立好的建设机制、管理机制、运行机制,确保饮水工程长效运行、安全运行,取得良好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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