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将乐县2013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
时间:2013-05-02 16:55
关于将乐县2013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
将乐县人民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
(2013年4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保障民生、服务发展,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认真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深入推进政风行风建设,努力优化发展软环境,服务将乐科学发展跨越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着力抓好三项重点专项治理
1、着力纠正保障性住房工作中的不正之风。以保障性住房的配置及后续管理工作监管为重点,持续推进对保障性住房工作的全流程监督检查。一是加强保障性住房分配信息公开标准化建设,完善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健全多部门协作的家庭住房和经济状况审核机制,落实外来务工人员住房保障政策,坚决纠正骗租骗购、利用职权侵占、闲置保障性住房,以及变相福利分房、擅自改变保障性住房性质(用途)等问题,切实维护公开、公平、公正。二是加强对保障性住房运营、退出的监管,建立多部门信息共享平台,完善动态管理机制,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手段,严格清退不合格对象;强化对定价和收费行为的监管。三是抓住开工率、基本建成率、配租配售率等主要指标,加强对保障性住房建设土地和资金使用、责任目标分解落实、工程建设招投标、工程质量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各种违纪违法问题,推动建设、配置工作任务落实。
(牵头单位: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参加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农业局、林业局、审计局、物价局、县效能办、县政府纠风办)
2、着力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以医疗服务行为规范、药品采购政策执行及卫生惠民资金监管工作为重点,着力提升群众满意度。一是持续深化“三改二推一评议”活动,建立出院病人回访及满意度问卷调查制度,深入解决开大处方、开单提成、违规用药和收受回扣、红包等问题。二是深入开展药品采购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规采购、虚开或假造发票等问题,积极推进药品、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三是积极开展医改、新农合、城镇医保等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有效解决盗刷医保卡问题,坚决纠正截留、挤占、挪用、虚报、冒领等行为。继续治理虚假违法医药广告。
(牵头单位:县卫生局,参加单位:县检察院、县经贸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物价局、国税局、县政府纠风办)
3、着力强化企业减负和企业权益保护工作。重点抓住“九条禁令”的落实和涉企收费的清理,不断推进治乱减负工作长效机制建设。一是深入开展企业减负“九条禁令”落实情况的专项检查,严肃查处向企业乱摊派、乱集资及乱拉广告、索要赞助、强行服务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纠正企业反映强烈的涉企乱收费问题。切实抓好各项惠企政策,特别是省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工贸企业稳定增长六项措施的通知》(闽政发明电〔2013〕1号)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二是深入清理和规范涉企收费,其中,行政事业性收费方面重点清理管理类、登记类、证照类收费,精简补偿性收费项目;经营服务性收费方面重点清理进出口环节收费。抓好收费公示,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督促相关单位进一步制定和公示收费目录,实行明码标价、透明收费。三是抓好社团组织举办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审批和审核备案工作,坚决纠正向被评对象收取或变相收取费用等违规行为。四是建立健全企业负担监测网络,重点加强对中小企业负担情况的解剖和监测。
(牵头单位:县经贸局,参加单位:县民政局、财政局、外经局、工商局、物价局、县效能办、县政府纠风办、县企业减负办)
(二)深入解决四类突出问题
1、深入解决涉农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进一步深化减轻农民负担、强农惠农资金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监管工作。一是继续深化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加强涉农收费管理,重点开展计划生育、农民建房、农业用水及向村级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收费的专项治理;继续完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实施办法,规范筹资筹劳行为,防止变相加重农民负担。二是强化强农惠农资金监管,全面掌握资金数量及流向,有效巩固专项治理成果。三是加强农资市场的监管,遏制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恶性事件的发生。四是坚决纠正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过程中发生的违背群众意愿、与民争利等损害农民利益问题,维护农民的土地权益。
(牵头单位:县农业局,参加单位:县委农办、县教育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水利局、卫生局、人口计生局、工商局、文体广电出版局、物价局、县政府法制办、县政府纠风办)
2、深入解决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问题。推广和落实 “和谐征迁工作法”,进一步规范征地拆迁工作。一是全面规范房屋征收行为,大力推进房屋征收信息公开,严禁采取暴力、威胁或中断供水、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二是加大对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征用的监管力度,坚决纠正未批先征、少批多征、以租代征等违规行为。三是探索建立征地拆迁的动态多元补偿机制,引导群众有序参与,推动征迁工作由“征迁安”向“安征迁”模式转变,切实保障被征拆人的合法权益。四是积极推动领导干部带案下访,加强重点案件督办,有效排查化解征迁矛盾纠纷;对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引发恶性案件和群体性事件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牵头单位:县国土资源局、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参加单位:县委农办、信访局、县法院、县发展改革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业局、林业局、审计局、物价局、县政府纠风办)
3、深入解决教育乱收费问题。以治理择校乱收费、教育惠民资金监管及教育收费文件清理工作为重点,进一步巩固和提升治理成效。一是积极开展学前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坚决纠正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深入推进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坚持划片就近入学,合理划定并向社会公示每所公办学校的招生范围、程序和结果,不得通过任何考试方式招生,不得招收特长生,不得收取与入园入学挂钩的任何费用。二是加强对农村中小学食宿改善工程和幸福成长工程相关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管,以中等职业教育资助政策为重点,以全面建立义务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实名制学籍信息系统为切入点,加强对教育经费拨付、使用情况的监管。三是严格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招生“三限”政策,一次性下达并公布每所学校的招生计划,对超计划招收的学生不得建立学籍,禁止在择校生之外招收借读生、自费生。四是全面清理教育收费文件,坚决纠正越权设立收费项目和擅自提高收费标准问题。
(牵头单位:县教育局,参加单位:县财政局、审计局、文体广电出版局、物价局、县政府纠风办)
4、深入解决金融、电信等公共服务行业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重点抓住收费的清理、公示及规范工作,建立健全收费管理的长效机制。
(1)坚决纠正银行业金融机构乱收费问题。全面实施“回头看”, 继续开展银行业金融机构收费专项检查,进一步清理、规范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合理确定收费水平,并向社会公开。坚决查处和通报银行业金融机构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借贷款之机强制收费、乱收费以及只收费不服务等问题。建立健全信访投诉渠道,深入推进规范银行业收费管理的长效机制建设。
(牵头单位:县银监办,参加单位:县物价局、人行将乐支行、县政府纠风办)
(2)坚决纠正电信业乱收费问题。进一步强化主管部门监管责任,深入清理电信资费文件,严格执行套餐审批备案制度,进一步简化资费套餐结构。规范电信收费行为,提高资费透明度,推动电信资费水平合理降低。加强电信服务质量监管,完善消费者投诉处理机制,着力解决宽带服务纠纷、流量实时提醒、手机终端质量和小灵通退网等问题,深入整治强制服务、强制捆绑销售和强行扣费、恶意吸费、虚假宣传、片面宣传、违规营销等违法违规行为。
(牵头单位:县物价局,参加单位:县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县公安局、工商局、县政府纠风办)
此外,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继续加强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和扶贫、救灾资金监管。积极开展公职人员“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严肃查处违反人事和财经纪律占编骗饷等行为。巩固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成果,切实降低物流费用。深入治理食品药品安全和环境保护领域的突出问题。坚决纠正公务员考录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中的不正之风。巩固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庆典等专项治理成果。
(三)突出抓好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
1、积极创新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坚持以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为目的,以群众满意为标准,通过广泛的群众监督和民主评议,推进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在对象选择上,突出对具有行政执法、经济管理或公共服务职能、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关系密切的部门和行业的评议。在内容设定上,按照共性与个性、普遍性与特殊性相结合的原则,科学设定评议内容。在评议方法上,坚持做到四个结合,即与现代科技运用相结合,发挥网络信息化的作用;与群众评议相结合,通过问卷测评的方式,引导群众有序参与;与专项治理工作相结合,提升工作合力和治理绩效;与基层评议相结合,推动民评工作重心下基层。在队伍建设上,积极探索搭建由社会各阶层广泛参与的评议库。在结果运用上,取消“免评单位”和“信得过单位”的终身制,建立合理的行评先进单位授予、取消机制,进一步加强在惩防体系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评、年度政府绩效管理考评及评选文明单位和党建工作先进单位中的运用。
(牵头单位:县政府纠风办,参加单位:各民评单位)
2、积极探索“将乐•纠风之窗” 等创新工作。为适应纠风工作新形势需要,发挥多种媒体联动的优势作用,县纠风办将开设“将乐•纠风之窗”网络平台。在此基础上,适时开通开播《政风行风热线》广播栏目和《纠风•效能之窗》电视栏目,努力探索推行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四位一体的“政风行风热线”模式。
(牵头单位:县政府纠风办、县文体广电出版局,参加单位:各民评单位)
(四)坚决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坚持以查案促纠风,严肃查处保障性住房、征地拆迁、医疗、教育等纠风专项治理重点领域的案件,严肃查处顶风违纪、与民争利的案件,严肃查处置国家政策规定于不顾,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加重企业和群众负担的案件,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甚至顶风违纪的案件,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加强与司法、审计、信访、案件检查等机关和部门的工作联系,形成合力,提升实效。加强纠风信访件的受理、办理,充分发挥警示、教育和震慑作用。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强化治本功能,努力做到标本兼治、纠建并举。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纠风工作,不断完善纠风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严格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要重视加强基层纠风工作,健全纠风机构,强化工作指导,进一步夯实纠风工作基础。各部门各行业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纠风工作原则,细化工作任务,严格目标考核,确保任务落实。
(二)突出重点,强化监督。重点开展对中央和省、市、县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涉及民生的政府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确保政令畅通、政策惠民。坚持日常监管与集中检查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纠风与效能督查相结合,把监督检查贯穿于全年工作始终,确保工作任务落实。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对具有普遍性的问题要抓紧完善制度,对好的经验做法要注意总结和推广。
(三)改革创新,源头治理。认真总结治理经验,科学分析存在问题,深入把握治理规律,用改革的精神、创新的思路、发展的办法解决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切实把用制度管事、管权、管人的要求落实到行业管理和日常工作中,通过制度创新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热点问题,避免一些问题禁而不止、纠而复生。进一步加强工作典型的培养和推广,力争在纠风工作的各个层面、各个领域树立一批有代表性的先进典型,在创新纠风工作方面发挥示范引带作用。
将乐县人民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
(2013年4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保障民生、服务发展,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认真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深入推进政风行风建设,努力优化发展软环境,服务将乐科学发展跨越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着力抓好三项重点专项治理
1、着力纠正保障性住房工作中的不正之风。以保障性住房的配置及后续管理工作监管为重点,持续推进对保障性住房工作的全流程监督检查。一是加强保障性住房分配信息公开标准化建设,完善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健全多部门协作的家庭住房和经济状况审核机制,落实外来务工人员住房保障政策,坚决纠正骗租骗购、利用职权侵占、闲置保障性住房,以及变相福利分房、擅自改变保障性住房性质(用途)等问题,切实维护公开、公平、公正。二是加强对保障性住房运营、退出的监管,建立多部门信息共享平台,完善动态管理机制,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手段,严格清退不合格对象;强化对定价和收费行为的监管。三是抓住开工率、基本建成率、配租配售率等主要指标,加强对保障性住房建设土地和资金使用、责任目标分解落实、工程建设招投标、工程质量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各种违纪违法问题,推动建设、配置工作任务落实。
(牵头单位: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参加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农业局、林业局、审计局、物价局、县效能办、县政府纠风办)
2、着力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以医疗服务行为规范、药品采购政策执行及卫生惠民资金监管工作为重点,着力提升群众满意度。一是持续深化“三改二推一评议”活动,建立出院病人回访及满意度问卷调查制度,深入解决开大处方、开单提成、违规用药和收受回扣、红包等问题。二是深入开展药品采购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规采购、虚开或假造发票等问题,积极推进药品、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三是积极开展医改、新农合、城镇医保等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有效解决盗刷医保卡问题,坚决纠正截留、挤占、挪用、虚报、冒领等行为。继续治理虚假违法医药广告。
(牵头单位:县卫生局,参加单位:县检察院、县经贸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物价局、国税局、县政府纠风办)
3、着力强化企业减负和企业权益保护工作。重点抓住“九条禁令”的落实和涉企收费的清理,不断推进治乱减负工作长效机制建设。一是深入开展企业减负“九条禁令”落实情况的专项检查,严肃查处向企业乱摊派、乱集资及乱拉广告、索要赞助、强行服务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纠正企业反映强烈的涉企乱收费问题。切实抓好各项惠企政策,特别是省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工贸企业稳定增长六项措施的通知》(闽政发明电〔2013〕1号)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二是深入清理和规范涉企收费,其中,行政事业性收费方面重点清理管理类、登记类、证照类收费,精简补偿性收费项目;经营服务性收费方面重点清理进出口环节收费。抓好收费公示,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督促相关单位进一步制定和公示收费目录,实行明码标价、透明收费。三是抓好社团组织举办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审批和审核备案工作,坚决纠正向被评对象收取或变相收取费用等违规行为。四是建立健全企业负担监测网络,重点加强对中小企业负担情况的解剖和监测。
(牵头单位:县经贸局,参加单位:县民政局、财政局、外经局、工商局、物价局、县效能办、县政府纠风办、县企业减负办)
(二)深入解决四类突出问题
1、深入解决涉农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进一步深化减轻农民负担、强农惠农资金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监管工作。一是继续深化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加强涉农收费管理,重点开展计划生育、农民建房、农业用水及向村级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收费的专项治理;继续完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实施办法,规范筹资筹劳行为,防止变相加重农民负担。二是强化强农惠农资金监管,全面掌握资金数量及流向,有效巩固专项治理成果。三是加强农资市场的监管,遏制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恶性事件的发生。四是坚决纠正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过程中发生的违背群众意愿、与民争利等损害农民利益问题,维护农民的土地权益。
(牵头单位:县农业局,参加单位:县委农办、县教育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水利局、卫生局、人口计生局、工商局、文体广电出版局、物价局、县政府法制办、县政府纠风办)
2、深入解决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问题。推广和落实 “和谐征迁工作法”,进一步规范征地拆迁工作。一是全面规范房屋征收行为,大力推进房屋征收信息公开,严禁采取暴力、威胁或中断供水、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二是加大对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征用的监管力度,坚决纠正未批先征、少批多征、以租代征等违规行为。三是探索建立征地拆迁的动态多元补偿机制,引导群众有序参与,推动征迁工作由“征迁安”向“安征迁”模式转变,切实保障被征拆人的合法权益。四是积极推动领导干部带案下访,加强重点案件督办,有效排查化解征迁矛盾纠纷;对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引发恶性案件和群体性事件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牵头单位:县国土资源局、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参加单位:县委农办、信访局、县法院、县发展改革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业局、林业局、审计局、物价局、县政府纠风办)
3、深入解决教育乱收费问题。以治理择校乱收费、教育惠民资金监管及教育收费文件清理工作为重点,进一步巩固和提升治理成效。一是积极开展学前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坚决纠正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深入推进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坚持划片就近入学,合理划定并向社会公示每所公办学校的招生范围、程序和结果,不得通过任何考试方式招生,不得招收特长生,不得收取与入园入学挂钩的任何费用。二是加强对农村中小学食宿改善工程和幸福成长工程相关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管,以中等职业教育资助政策为重点,以全面建立义务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实名制学籍信息系统为切入点,加强对教育经费拨付、使用情况的监管。三是严格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招生“三限”政策,一次性下达并公布每所学校的招生计划,对超计划招收的学生不得建立学籍,禁止在择校生之外招收借读生、自费生。四是全面清理教育收费文件,坚决纠正越权设立收费项目和擅自提高收费标准问题。
(牵头单位:县教育局,参加单位:县财政局、审计局、文体广电出版局、物价局、县政府纠风办)
4、深入解决金融、电信等公共服务行业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重点抓住收费的清理、公示及规范工作,建立健全收费管理的长效机制。
(1)坚决纠正银行业金融机构乱收费问题。全面实施“回头看”, 继续开展银行业金融机构收费专项检查,进一步清理、规范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合理确定收费水平,并向社会公开。坚决查处和通报银行业金融机构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借贷款之机强制收费、乱收费以及只收费不服务等问题。建立健全信访投诉渠道,深入推进规范银行业收费管理的长效机制建设。
(牵头单位:县银监办,参加单位:县物价局、人行将乐支行、县政府纠风办)
(2)坚决纠正电信业乱收费问题。进一步强化主管部门监管责任,深入清理电信资费文件,严格执行套餐审批备案制度,进一步简化资费套餐结构。规范电信收费行为,提高资费透明度,推动电信资费水平合理降低。加强电信服务质量监管,完善消费者投诉处理机制,着力解决宽带服务纠纷、流量实时提醒、手机终端质量和小灵通退网等问题,深入整治强制服务、强制捆绑销售和强行扣费、恶意吸费、虚假宣传、片面宣传、违规营销等违法违规行为。
(牵头单位:县物价局,参加单位:县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县公安局、工商局、县政府纠风办)
此外,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继续加强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和扶贫、救灾资金监管。积极开展公职人员“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严肃查处违反人事和财经纪律占编骗饷等行为。巩固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成果,切实降低物流费用。深入治理食品药品安全和环境保护领域的突出问题。坚决纠正公务员考录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中的不正之风。巩固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庆典等专项治理成果。
(三)突出抓好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
1、积极创新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坚持以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为目的,以群众满意为标准,通过广泛的群众监督和民主评议,推进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在对象选择上,突出对具有行政执法、经济管理或公共服务职能、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关系密切的部门和行业的评议。在内容设定上,按照共性与个性、普遍性与特殊性相结合的原则,科学设定评议内容。在评议方法上,坚持做到四个结合,即与现代科技运用相结合,发挥网络信息化的作用;与群众评议相结合,通过问卷测评的方式,引导群众有序参与;与专项治理工作相结合,提升工作合力和治理绩效;与基层评议相结合,推动民评工作重心下基层。在队伍建设上,积极探索搭建由社会各阶层广泛参与的评议库。在结果运用上,取消“免评单位”和“信得过单位”的终身制,建立合理的行评先进单位授予、取消机制,进一步加强在惩防体系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评、年度政府绩效管理考评及评选文明单位和党建工作先进单位中的运用。
(牵头单位:县政府纠风办,参加单位:各民评单位)
2、积极探索“将乐•纠风之窗” 等创新工作。为适应纠风工作新形势需要,发挥多种媒体联动的优势作用,县纠风办将开设“将乐•纠风之窗”网络平台。在此基础上,适时开通开播《政风行风热线》广播栏目和《纠风•效能之窗》电视栏目,努力探索推行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四位一体的“政风行风热线”模式。
(牵头单位:县政府纠风办、县文体广电出版局,参加单位:各民评单位)
(四)坚决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坚持以查案促纠风,严肃查处保障性住房、征地拆迁、医疗、教育等纠风专项治理重点领域的案件,严肃查处顶风违纪、与民争利的案件,严肃查处置国家政策规定于不顾,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加重企业和群众负担的案件,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甚至顶风违纪的案件,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加强与司法、审计、信访、案件检查等机关和部门的工作联系,形成合力,提升实效。加强纠风信访件的受理、办理,充分发挥警示、教育和震慑作用。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强化治本功能,努力做到标本兼治、纠建并举。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纠风工作,不断完善纠风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严格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要重视加强基层纠风工作,健全纠风机构,强化工作指导,进一步夯实纠风工作基础。各部门各行业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纠风工作原则,细化工作任务,严格目标考核,确保任务落实。
(二)突出重点,强化监督。重点开展对中央和省、市、县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涉及民生的政府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确保政令畅通、政策惠民。坚持日常监管与集中检查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纠风与效能督查相结合,把监督检查贯穿于全年工作始终,确保工作任务落实。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对具有普遍性的问题要抓紧完善制度,对好的经验做法要注意总结和推广。
(三)改革创新,源头治理。认真总结治理经验,科学分析存在问题,深入把握治理规律,用改革的精神、创新的思路、发展的办法解决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切实把用制度管事、管权、管人的要求落实到行业管理和日常工作中,通过制度创新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热点问题,避免一些问题禁而不止、纠而复生。进一步加强工作典型的培养和推广,力争在纠风工作的各个层面、各个领域树立一批有代表性的先进典型,在创新纠风工作方面发挥示范引带作用。
来源:纠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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