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乐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纠风专项治理工作2013年度工作总结

日期:2013-11-29 08:10 来源:城乡规划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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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根据省、市、县纠风工作安排部署,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要求,做好我局牵头县纠正保障性住房建设、配置等环节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印发了《将乐县2013年保障性住房纠风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并定期召开成员单位会议,扎实有效地开展纠风工作,确保该项纠风专项治理任务圆满完成、取得实效。
  一、加大建设力度,确保保障房源充足
  为解决城区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今年我县加大了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力度。实施以廉租房为主,公租房、棚户区改造安置、发放租赁补贴多种方式并举的住房保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认真做好廉租住房配租各项工作,根据项目建设进度,适时组织公开摇号分配。今年,根据市政府下达保障性安居工程任务建设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401套,其中:廉租住房60套、公租房278套、城市棚户区改造63套,已完成投资4144万元。
  二、开展专项治理,推进廉洁风险防控工作
  为高效优质地完成本年度的保障性安居工程任务,认真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建立项目审批绿色通道运作机制,做到事不过夜。强调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一律上政府网站予以公示。同时为推进廉洁风险防控管理工作,从技术准备、公开招投(议)标、合同签订、报批报建、合同实施过程中的管理、竣工验收及资料归档和质量保修等七个方面,强化了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建设的制度要求、工作流程和需要把握的关键环节。并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廉洁风险防控提出了具体要求:一要规范管理,按照国家、省、市和本县相关规定制度流程进行建设;二要公开透明操作,使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经得起时间的检验;三要用机制作保障,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把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建成“工程优良、干部优秀、群众满意、领导放心”的廉洁工程。
  三、严把质量安全关,确保工程质量
  认真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住建厅和市住建局的部署和要求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工作,专门针对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工作召开相关工作人员和施工企业负责人会议,部署和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检查工作。
  为规范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质量安全工作,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把关。规定参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各方责任主体,必须落实好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程安全质量责任约束机制,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具体为:一是建设单位严格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设立质量安全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人员,努力提高工作效率;二是勘察单位应具备相应资质,勘察文件应经相应的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三是设计单位和从业人员应具备相应资质和执业资格,设计文件应经相应的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防雷装置设计应审查合格,设计变更应符合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四是施工单位要建立健全质量安全保证体系,配备配足项目管理人员,明确质量安全职责,科学有序组织施工;五是监理单位要落实项目总监负责制,配备技术精湛、专业配套的监理人员,严格按照监理合同和工程建设标准开展监理,确保监理工作质量,努力提高监理服务质量和水平。
  四、规范流程,做到公正、公平、公开
  一是在准入轮候环节,重点围绕准入条件、审核复核等排查廉政风险点。主要包括:准入条件与审核程序公开征求意见、符合实际情况;对申请人住房和经济状况审核程序的执行情况,审核资料的提交与审查,审核结果的公示公开,审核异议的核查处理情况;轮候顺序的确定与变更情况等。二是在分配管理环节,重点围绕房屋配租配售、货币补贴发放等排查廉政风险点。主要包括:分配方案和分配排序的确定与变更,房屋的选择与交付,货币补贴的确定与发放,分配合同的签订履行,分配信息公开情况等。三是在运营管理环节,重点围绕营运机制、房屋使用和维修维护排查廉政风险点。主要包括:保障性住房营运机制建设和使用管理,物业费标准的确定,物业服务合同的履行,租金、物业费、物业维修基金等资金的收缴和使用,保障性住房和配套设施维修企业及材料的选择等。四是在退出管理环节,重点围绕退出住房保障排查廉政风险点。主要包括:对不再符合保障条件对象的退出处理,对违规获得住房保障或违规使用保障性住房的清退执行,退出保障性住房的交接管理等。五是在投诉处理环节,重点围绕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核查处理排查廉政风险点。主要包括案件受理、案件核实、案件查处,案件处理结果反馈和公开情况等。

2013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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