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将乐县农机购机补贴实施情况
时间:2013-11-25 16:28


  我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三个严禁” 和农业部“八个不得”以及省农业厅“十个不准”等文件精神,按照“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以“调结构、促发展”为工作目标,以规范、廉洁、高效为要求,加强领导,规范管理,强化措施,严格程序,确保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到实处。通过财政资金引导,有效地提高了农民购置农机和发展设施农业的积极性,促进我县农机化水平快速提高。
  一、工作成效
  2012年将乐县全县落实农机购置补贴资金318.68万元,其中中央补贴资金291.95万元,省级补贴资金26.73万元,补贴各类农业机械1882台(套),带动农民投入购置农业机械资金达616万元。
  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引导下,全县新增农业机械动力7675千瓦,新增各类农业机械1882台(套),其中插秧机14台、收获机械55台,设施农业设备3台、畜牧水产养殖机械25台。
  全县农业机械总动力达到79319千瓦,比上年增长10.8%;拥有各类农业机械11135台(套),比上年增长 20.3 %。
  2012年,全县共完成机械耕整面积19.2万亩,机耕水平90.6﹪,水稻机收面积9.5万亩,机收水平41.6﹪,机插秧面积2.1万亩,机插水平12.1﹪,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52.3 %。
  二、主要措施和做法
  一是加强领导,密切配合。成立将乐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共同研究确定补贴资金分配、重点推广机具种类等事宜,并联合对补贴政策实施进行监管。县、乡农机、财政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参与落实农机购置补贴工作。
  二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网络、短信、公告栏、电视媒体、发放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宣传购机补贴政策,印发《将乐县2012年农机购置补贴明白纸》2000余份,结合新机具展示、“三送一解”、“驻乡巡村”等活动,组织人员利用传统墟日下乡宣传,做到补贴政策内容、程序和要求家喻户晓,保证了农民知情权和选择权。
  三是规范操作,严格把关。公平公正确定补贴对象,不优亲厚友,不人为设置购机条件,严格执行补贴对象公示制度。充分发挥乡镇农机、财政部门职能,做好申请者所在行政村部张榜公示工作,公示结果由乡镇农机、财政所联合填报《将乐县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公示情况反馈单》上报县农机管理部门。
  四是加强教育,强化监管。在落实购补工作中,坚持“购机前加强教育,购机后强化监管”。制定了《将乐县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实施方案》,明确了购补经办人员的岗位职责、风险等级,召开了农机购置补贴风险警示教育座谈会,组织中心全体干部职工和经销商认真学习了购机补贴 “三个严禁”、 “八个不得”和和“十不准”各项规定,开展案例警示教育,与各经销商签定了《将乐县2012年度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销商承诺书》。加强了经销商的管理,要求经销商将产品参数及补贴信息、投诉电话等内容上墙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将乐县农机管理中心
  

来源:农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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