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公布福建省2014年农机购置补贴额一览表(更正后)的通知

日期:2014-05-28 09:57 来源:农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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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3月10日,福建省2014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正式对外公布。但在产品信息归档和将产品信息导入2014年福建省农机购置补贴软件管理系统过程中,专家组陆续提出对“一览表”部分品目名称、分档名称和补贴额作调整的建议。经农机化司批复同意并报厅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审核同意,现对外公布福建省2014年农机购置补贴额一览表(更正后),并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部分品目名称调整
(一)按照农业部农机化司意见,装袋机、混合机、翻堆机等3个品目合并为食用菌生产机械品目,畜禽养殖场有机废弃物处理机、沼液降解设备、纯沼气专用设备等3个品目合并为其它废弃物处理设备,原有分档和补贴额不变。
(二)按照农业部农机化司意见,山地田园作业(管理)机品目调整为其他田间管理机械,原有分档和补贴额不变。
(三)按照农业部农机化司意见,水果热缩膜机品目调整为其他果蔬加工机械,原有分档和补贴额不变。
(四)按照农业部农机化司意见,乌龙茶做青机品目调整为其他茶叶加工机械,原有分档和补贴额不变。
(五)螺旋喂料机调整为喂料机,原有分档和补贴额不变。
二、部分分档名称调整
(一)新增分档名称
1.根据农业部农机化司批复,同意新增“1000mm以下幅宽旋耕机”分档,基本配置和参数为“耕幅<1000mm”,中央补贴额450元。
2.根据农业部农机化司批复,同意新增“油锯”分档,基本配置和参数为“油锯”,中央补贴额300元。
3.根据农业部农机化司批复,同意新增“35马力以下半喂入收割机”分档,基本配置和参数为“功率<35马力,喂入方式:半喂入”,中央补贴额12000元。
4.根据农业部农机化司批复,同意新增“3.8-5.5kw千瓦离心泵”分档,基本配置和参数为“离心泵;3.8kw≤配套功率<5.5kw;机座;底阀”,中央补贴额350元。
(二)部分分档名称调整
1. 风送式喷雾机(含自走式、牵引式)品目分档名称“8-30kw牵引、悬挂、牵引式风送式喷雾机”调整为“8kw及以上牵引、悬挂、牵引式风送式喷雾机”,基本配置和参数调整为“功率≥8kw”,补贴额不变。
2.花生收获机品目分档名称“自走轮式花生联合收获机”调整为“36.7千瓦以下自走轮式花生收获机”和“36.7千瓦以上自走轮式花生收获机”;分档名称“自走履带式花生联合收获机”更正为“36.7千瓦以下自走履带式花生收获机”和“36.7千瓦以上自走履带式花生收获机”,配置参数和补贴额不变。
三、部分分档补贴额下调
1. 穴播机品目分档名称“普通2-3行穴播机”原省级补贴额350元和部分合作社累加450元,调整为省级补贴额260元和部分合作社累加340元;分档名称“普通4-5行穴播机”原省级补贴额700元和部分合作社累加900元,调整为省级补贴额520元和部分合作社累加680元。
2. 小粒种子播种机品目分档名称“普通小粒种子播种机”原省级补贴额250元和部分合作社累加300元,调整为省级补贴额60元和部分合作社累加90元。
3. 根茎类种子播种机品目分档名称“1行根茎类种子播种机”原省级补贴额420元和部分合作社累加560元,调整为省级补贴额300元和部分合作社累加350元。
4. 种子处理设备品目分档名称“其它形式种子催芽器”原省级补贴额130元和部分合作社累加200元,调整为省级补贴额60元和部分合作社累加140元;分档名称“批次处理量400kg以上智能化种子催芽器”原省级补贴额2100元和部分合作社累加3200元,调整为省级补贴额1400元和部分合作社累加2150元。
5. 施肥机(化肥)品目分档名称“普通施肥机(不含电动和灌溉施肥一体机)”原中央补贴额500元,调整为中央补贴额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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