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卡年审程序

日期:2010-03-17 14:35 来源:人民银行将乐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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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年审范围:上年底之前颁发的贷款卡。
  二、年审时间:每年5月1日至7月31日(具体时间见当地人民银行通告)
  三、年审程序
  (一)领表:到互联网下载《贷款卡年审报告书》
  (二)填表:借款人应根据《贷款卡年审报告书》中的要求,逐项如实填写。其中:《借款人负责明细表》内“当前未归还贷款、未结清的保理、贸易融资、票据贴现、信用证、承兑汇票、保函、资产保全剥离、授信、对外担保明信表”应送有关金融机构,由信贷人员根据信贷业务台帐实际数据逐笔填写,并签章确认。
  四、送审:借款人应提交下列文件(材料),送人民银行调统股审验。
  (一)正常年审的企业,应提交下列资料
  1、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年审合格的上年度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2、有效的《代码证》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3、有效的《国税登记证》、《地税登记证》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4、上年度(末)企业《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和《现金流量表》复印件。财务报表须加盖企业公章。(事业单位、非法人企业、个体工商户等无须报送财务报表)
  5、贷款卡;
  6、经贷款金融机构审核的《贷款卡年审报告书》。
  (二)两年连续未参加年审的持卡企业,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交以下资料
  1、《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2、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明复印件、工作简历材料;
  3、企业最新《注册资本验资报告》或《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或《入资资金凭证》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4、《企业资本构成情况》表中各出资单位《代码证》复印件及各出资人自然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5、企业对外投资情况证明材料, 以及各被投资单位的《代码证》复印件;
  6、上级公司(集团公司/母公司)的《代码证》复印件;
  7、法人代表家族企业各成员身份证,以及家族企业各成员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8、经办填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9、发卡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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