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卡申办程序简介

日期:2010-03-17 14:36 来源:人民银行将乐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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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领表:申请人到人民银行领取《贷款卡申请书》。
二、填表:由企业(单位)法人或财务负责人如实填写各有关表格。法人代表、主管会计、经办填表人分别在指定处签名(不得代签),并加盖企业(单位)公章。各有关表格的填写,应先仔细阅读各表下方说明和本《简介》,各栏目的填写应有根有据,不得凭主观印象随意填写。
三、送审:
一般情况:申请人提交下列文件(材料),送人民银行调统股审验:
1、有效的《法人企业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副本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2、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3、有效的《国税登记证》、《地税登记证》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4、有效的《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5、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总经理、财务主管等高级管理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明的复印件、工作简历材料。
6、企业最新《注册资本验资报告》或《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或《入资资金凭证》(内资企业)复印件,并出示原件(注意:以上文件名称若与本企业名称不符,需提交工商部门变更证明,股东变更;需提交股权转让协议)。
7、《企业资本构成情况》表中各出资单位《代码证》复印件及各出资人自然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8、企业对外投资情况证明材料, 以及各被投资单位的《代码证》复印件;
9、上级公司(集团公司/母公司)的《代码证》复印件;
10、法人代表家族企业各成员身份证,以及家族企业各成员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11上年度(末)企业《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和《现金流量表》复印件。各报表页须盖企业公章和财务负责人、制表人印章。(事业单位、非法人企业、个体工商户等无须送财务报表)
12、经办填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四、发卡:人民银行根据申请人报送的资料,审查申请人是否具备领卡的资格,对条件具备者人民银行在计算机系统中给予登记入档,并发给贷款卡。申请人可对自己的贷款卡设置密码,以保护本单位金融负责信息安全。

贷款卡年审简介
一、年审范围:上年底之前颁发的贷款卡。
二、年审时间:每年5月1日至7月31日(具体时间见当地人民银行通告)
三、年审程序
(一)领表:到互联网下载《贷款卡年审报告书》
(二)填表:借款人应根据《贷款卡年审报告书》中的要求,逐项如实填写。其中:《借款人负责明细表》内“当前未归还贷款、未结清的保理、贸易融资、票据贴现、信用证、承兑汇票、保函、资产保全剥离、授信、对外担保明信表”应送有关金融机构,由信贷人员根据信贷业务台帐实际数据逐笔填写,并签章确认。
四、送审:借款人应提交下列文件(材料),送人民银行调统股审验。
(一)正常年审的企业,应提交下列资料
1、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年审合格的上年度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2、有效的《代码证》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3、有效的《国税登记证》、《地税登记证》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4、上年度(末)企业《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和《现金流量表》复印件。财务报表须加盖企业公章。(事业单位、非法人企业、个体工商户等无须报送财务报表)
5、贷款卡;
6、经贷款金融机构审核的《贷款卡年审报告书》。
(二)两年连续未参加年审的持卡企业,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交以下资料
1、《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2、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明复印件、工作简历材料;
3、企业最新《注册资本验资报告》或《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或《入资资金凭证》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4、《企业资本构成情况》表中各出资单位《代码证》复印件及各出资人自然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5、企业对外投资情况证明材料, 以及各被投资单位的《代码证》复印件;
6、上级公司(集团公司/母公司)的《代码证》复印件;
7、法人代表家族企业各成员身份证,以及家族企业各成员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8、经办填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9、发卡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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