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乐县农业农村局关于2024年中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和2024年农民合作社等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各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补助资金分配情况的公示
时间:2024-10-21 11:34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调整2024年中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37号)和《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农民合作社等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51号)等文件,经项目资金政策公示后,我县组织开展的2024年中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和2024年农民合作社等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申请申报项目资金的经营主体共有63家,经将乐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会研究同意,并经实施项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情况公开公示后,确定2024年中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和福建省省级农民合作社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给予补助经营主体56家,现将2024年中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和2024年农民合作社等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各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补助资金分配情况进行公开公示。

  欢迎社会各界对2024年中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和2024年农民合作社等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各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补助资金分配情况进行监督。

  公开公示时间:2024年10月21日—10月25日。

  咨询电话:0598-2335266(将乐县农村经济经营发展中心)。

  监督电话:0598-2322241(将乐县农业农村局)。

        0598-2332715(县纪委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组)。

        12388(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统一举报电话)。

  将乐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0月21日

来源:将乐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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