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示范创建)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92号)精神,我局组织开展2024年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资金(第二批)项目申报工作。经研究,现将第二批示范创建拟申报项目和资金安排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2024年12月9日-2024年12月13日)。如对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将乐县农业农村局提出意见。
联系电话:0598-2376593。
地址:将乐县水南镇三华南路38号。
附表:将乐县2024年省级乡村振兴示范创建资金(第二批)项目库
将乐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2月9日
附表
将乐县2024年省级乡村振兴示范创建资金(第二批)项目库
| 序号 | 乡镇、村 | 项目名称 | 建设内容 | 建设年限 | 责任单位 | 投资总额(万元) | 拟安排资金(万元) | 备注 | 
| 1 | 南口镇松岭村 | 南口镇集镇沿线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提升项目 | 重点对南口集镇省道沿线进行微景观庭院改造提升500米;对南口永康街后半截水电管网等公共空间进行节点提升;沿河两岸步道配套群众活动微节点4处 | 2025年 | 南口镇松岭村 | 92.5 | 91.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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