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10月20日上午《中共将乐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会议纪要》(〔2025〕37号)确定将乐县南片农业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等7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施建设2025年中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资金项目。将乐县南片农业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等7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已按照申报的建设内容进行实施,经县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人员对7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施建设2025年中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资金项目建设内容进行验收,其中将乐县黄潭镇西湖红糖专业合作社实施建设2025年中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资金项目实施建设内容经验收不符合要求,验收不合格,将乐县南片农业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等6家实施建设2025年中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资金项目建设内容完成并经验收合格。经提请局党组会于2025年12月29日研究同意,确定拨付实施2025年中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资金项目6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财政补助资金110万元事项,6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财政补助资金具体拨付明细如下:将乐县南片农业专业合作社联合社30万元、将乐县爱博瓜瓜农业专业合作社20万元、将乐县南口金山农机专业合作社20万元、将乐县安仁乡隆晟农业专业合作社20万元、将乐县旺林生态种养家庭农场10万元、将乐县万安冬春家庭农场10万元。现予以公开公示。欢迎社会各界对实施2025年中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资金项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单位情况进行监督,如有疑议,欢迎来电咨询和举报。
公开公示时间:2026年1月4日—2026年1月9日
咨询电话:0598-2335266(将乐县农村经济经营发展中心)
监督电话:0598-2322241(将乐县农业农村局)
0598-2332715(县纪委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组)
12388(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统一举报电话)
将乐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1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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