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全省粮食产地烘干能力建设目标任务的通知》(闽农机〔2024〕4号)和《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用于粮食产地烘干能力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农机〔2024〕6号)文件精神,我县标准化粮食烘干中心建设任务由三明镛洲粮食仓储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将乐县永鑫农业发展公司承担。现已完成项目任务要求,经三明镛洲粮食仓储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将乐县永鑫农业发展公司自验合格并提出申请,县农机中心按照农机购置补贴流程开展现场核验,项目建设符合要求,验收合格。现予以公开,欢迎社会各界对项目验收情况进行监督。
监督电话:0598-2322241(将乐县农业农村局)。
12388(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统一举报电话)。
将乐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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