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54号)和《将乐县农业农村局 将乐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将乐县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将农﹝2024﹞118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将乐县东辉农场在本地利用玉米秸秆用于养羊实行秸秆过腹还田,符合秸秆综合利用补助条件,现对其拟补助情况进行公示。
1.公示期间欢迎来电来函反映情况。
2.公示时间:自2025年4月3日至4月10日(5个工作日)。
3.联系地址及电话:将乐县水南镇三华南路38号,0598-2322241。
附件:将乐县2024年度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申报补助明细表
将乐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4月3日
附件
将乐县2024年度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申报补助明细表
| 序号 | 乡镇 | 地点 | 实施主体名称 | 负责人 | 秸秆用量(吨) | 补助标准(元/吨) | 申请补助金额(元) | 备注 | 
| 1 | 南口镇 | 舍坑 | 将乐县东辉农场 | 董冬辉 | 25 | 300 | 7500 | 秸秆饲料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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