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乐县农业农村局关于2024年度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第二批拟补助情况的公示
时间:2025-04-03 14:53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54号)和《将乐县农业农村局 将乐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将乐县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将农﹝2024﹞118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将乐县东辉农场在本地利用玉米秸秆用于养羊实行秸秆过腹还田,符合秸秆综合利用补助条件,现对其拟补助情况进行公示。

  1.公示期间欢迎来电来函反映情况。

  2.公示时间:自2025年4月3日至4月10日(5个工作日)。

  3.联系地址及电话:将乐县水南镇三华南路38号,0598-2322241。

  附件:将乐县2024年度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申报补助明细表

  将乐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4月3日

  附件

  将乐县2024年度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申报补助明细表

序号

乡镇

地点

实施主体名称

负责人

秸秆用量(吨)

补助标准(元/吨)

申请补助金额(元)

备注

1

南口镇

舍坑

将乐县东辉农场

董冬辉

25

300

7500

秸秆饲料化

来源:将乐县农业农村局
附件下载
图片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政策文件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