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将乐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将乐县2022-2024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方案》(将农〔2022〕20号)文件精神和《将乐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第1、2期)项目实施方案》(后称“实施方案”),我县实施的受污染安全利用(第1、2)项目,总投资445.88万元,项目实施面积4345.92亩。于2023年2月开工,2024年12月完工,完成了实施方案规定的4042.92亩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任务、300亩核心示范区建设和3亩效果比对试验。经项目中标方福建农林大学、福建金中闽环保节能工程有限公司(实施单位)、福建嵘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监理/效果评估单位)、福建省永正生态科技有限公司(跟踪检测单位)自验合格并提出申请,我局经过对项目现场核验并组织专家对项目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进行验收,该项目完成质量合格。现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对项目验收情况进行监督。
监督电话:0598-2322241(将乐县农业农村局)
12388(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统一举报电话)
将乐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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