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评审项目名称:将乐县2025年中药材全程可追溯规范化生产示范基地建设项目。
2.评审时间:2025年7月11日。
3.评审组成员:高全根、郑爱武、黄忠英。
4.评审形式:集中评议 (主要有集中评议、咨询答辩、现场考察等形式)。
5.评审内容:合理制订将乐县2025年中药材全程可追溯规范化生产示范基地建设项目申报书;闽产道地药材单品种种植面积100亩以上;种源为科研院校或行业专家鉴定的国家药典品种或地方特色药材品种;中药材基地土壤、水源、空气质量监测结果符合国家要求;药材质量符合国家或省级标准要求;申报的建设内容按照《省级全程可追溯中药材规范化生产基地建设规范》要求建设;建设内容是否列入“福九味”产业集群项目,提交材料是否齐全,是否参加过高素质农民培训。
6.评审结论:企业成立于2017年3月,建设面积105亩,承担项目建设条件成熟,能按《省级全程可追溯中药材规范化生产基地建设规范》要求,合理制定申报书,建设内容未列入“福九味”产业集群项目,水质、土壤、空气检测符合省级要求,种源经行业专家鉴定符合中国药典(2020版)黄精药材来源物种鉴定,药材质量符合省级要求企业、个人征信良好。经专家评审福建兴大丰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获综合评分90分(具体得分情况见附件1),符合项目实施条件。
监督电话:2322241(公开单位监督电话)、12388(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统一举报电话)
附件:将乐县2025年中药材全程可追溯规范化生产示范基地建设项目遴选评审表
将乐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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