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农科教〔2025〕14号)和《将乐县农业农村局 将乐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将乐县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将农﹝2025﹞80号)等相关文件精神,我县农业(果树)生产经营主体2025年充分利用本县秸秆资源,开展了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有关工作,经乡镇验收上报,县级审核汇总,现对2025年度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第四批拟补助情况进行公示。
1.公示期间欢迎来电来函反映情况。
2.公示时间:自2026年3月17日至23日(5个工作日)。
3.联系电话及地址:县农业农村局:0598-2322241
附件:将乐县2025年度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申报补助明细表(利用秸秆对果园扩穴改土)
将乐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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