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根据《三明市规模种植双季早稻补助政策实施方案》(明农办〔2026〕18号)、《将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6年将乐县支持粮油生产十条措施的通知》(将政办规〔2026〕1 号)文件精神,为了及时、准确地落实早稻(再生稻)、规模种植双季稻及蔬菜大棚轮作种植单季稻生产补助相关措施,请各乡(镇)做好早稻、双季稻、再生稻及蔬菜大棚轮作种植单季稻生产补贴申报及面积核实确认工作:
一、早稻(再生稻)补贴
按照“自主申报、村级核实公示、乡镇汇总审核、县级发放”的流程,补助对象自主申报,按照文件要求提供相关申报材料,纳入2026年粮食产能区示范片的不重复补贴。
(一)村级登记公示。村委会根据主体申报情况进行申报登记,逐项核实补助面积、“一卡通”或银行账号、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并在村级公示栏公示5天;存在异议的,要尽快核实完善,并再次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后,将补助对象提交的所有材料进行盖章确认并一式三份上报乡镇,材料主要包括: ①申报表格(附表1、2);面积以亩为单位。②标示申报水稻种植地位置和范围的证明材料;③种植现场情况照片材料;④村级公示照片;⑤种植户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农业经营主体还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乡镇汇总审核。乡镇负责审核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组织乡镇、村有关人员3-5人对各村上报的面积进行现场确认,也可委托第三方开展面积核实工作,并汇总确认各村委会上报种植户卡号(或银行账号)、补助面积等数据,核对无误后乡镇行文一式两份向县农业农村局上报,上报材料须含申请表(附表1、3)、现场确认表(附表2、4)和汇总表(附表5、6),公示照片、面积核实照片(gps测量等)。各村上报补助材料由乡镇存档备查。
(三)县级发放。县农业农村局根据乡镇上报的补贴面积
汇总后公示 7 天;对有存在异议的,重新进行审核确认。无异议后由县级农业农村局及时通过“一卡通”或银行账号将补助资金发放到位。
(四)补助标准。按早稻(再生稻)实际种植面积每亩补贴300元,该项补助政策可与省市补助政策叠加享受,不与撂荒地复垦种粮、补充耕地等项目种粮补贴叠加。
二、蔬菜大棚轮作单季稻补贴
蔬菜大棚轮作种植单季稻补助申报条件是标准钢架温室大棚轮作种植单季稻60亩(含)以上的,按实际面积每亩补助100元。蔬菜大棚轮作种植早稻的可按早稻补贴,不叠加每亩100元补贴。纳入水稻高产示范片的不叠加该项补贴。
(一)村级登记公示。村委会根据主体申报情况进行申报登记,逐项核实补助面积、“一卡通”或银行账号、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并在村级公示栏公示5天;存在异议的,要尽快核实完善,并再次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后,将补助对象提交的所有材料进行盖章确认并一式三份上报乡镇,材料主要包括: ①申报表格(附表1、2);面积以亩为单位。②标示申报水稻种植地位置和范围的证明材料;③种植现场情况照片材料;④村级公示照片;⑤种植户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农业经营主体还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乡镇汇总审核。乡镇负责审核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组织乡镇、村有关人员3-5人对各村上报的面积进行现场确认,也可委托第三方开展面积核实工作,并汇总确认各村委会上报种植户卡号(或银行账号)、补助面积等数据,核对无误后乡镇行文一式两份向县农业农村局上报,上报材料须含申请表(附表7)、现场确认表(附表8)和汇总表(附表9),公示照片、面积核实照片(gps测量等)。各村上报补助材料由乡镇存档备查。
(三)县级发放。县农业农村局根据乡镇上报的补贴面积
汇总后公示 7 天;对有存在异议的,重新进行审核确认。无异议后由县级农业农村局及时通过“一卡通”或银行账号将补助资金发放到位。
三、规模种植双季稻
对规模种植双季稻的按照省市有关文件上报相关材料,各乡镇须留档备查。
请各乡(镇)、村,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地开展补贴申报、核实确认工作,县农业农村局将对各乡镇补助落实情况进行督导,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落实。
附件:1、2026年将乐县早稻补助申请表
2、2026年将乐县再生稻补助申请表
3、2026年早稻补助面积确认表
4、2026年再生稻补助面积确认表
5、2026年将乐县 乡(镇)早稻补助面积及资金汇总表
6、2026年将乐县 乡(镇)再生稻补助面积及资金汇总表
7、2026年蔬菜大棚规模种植水稻补助申请表
8、2026年蔬菜大棚轮作种植单季稻补助面积确认表
9、2026年将乐县 乡(镇)蔬菜大棚轮作规模种植水稻补助申请汇总表
10、三明市规模种植双季早稻补助政策实施方案(明农办〔2026〕18号)
将乐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4月22日
附件1
2026年将乐县早稻补助申请表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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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主体(种植户)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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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负责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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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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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植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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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植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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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卡通账号/开户行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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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主体(种植户)承诺 |
本人(单位)承诺:符合申报条件,知晓每亩补贴标准。表中所填报数据及提供的佐证材料真实有效,若有虚构、失实、欺诈、重复申请等情况,愿意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和后果。 签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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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审核意见: 经核实情况属实,村级公示无异议,同意上报。 签章: |
乡镇政府复核意见: 经核实情况属实,同意上报。 签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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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申报主体是农业经营主体的需写明主体全称、信用代码、负责人姓名和开户行账号。
附件2
2026年将乐县再生稻补助申请表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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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主体(种植户)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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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负责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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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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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植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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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植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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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卡通账号/开户行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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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主体(种植户)承诺 |
本人(单位)承诺:符合申报条件,知晓每亩补贴标准。表中所填报数据及提供的佐证材料真实有效,若有虚构、失实、欺诈、重复申请等情况,愿意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和后果。 签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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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审核意见: 经核实情况属实,村级公示无异议,同意上报。 签章: |
乡镇政府复核意见: 经核实情况属实,同意上报。 签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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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申报主体是农业经营主体的需写明主体全称、信用代码、负责人姓名和开户行账号。
附件3
2026年早稻补助面积确认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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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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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植主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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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植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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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植面积(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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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植主体(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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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现场确认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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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名 |
工 作 单 位 |
职务 |
签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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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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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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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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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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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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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盖章):
1.参加现场确认人员至少3个人,包含镇街(农场)和村(居)两级人员。
2.种植主体是农业经营主体的需写明主体全称,签字为法人代表或负责人。
附件4
2026年再生稻补助面积确认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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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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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植主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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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植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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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季稻面积(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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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生季面积(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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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植主体(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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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现场确认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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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名 |
工 作 单 位 |
职务 |
签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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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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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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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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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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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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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盖章):
1.参加现场确认人员至少3个人,包含镇街(农场)和村(居)两级人员。
2.种植主体是农业经营主体的需写明主体全称,签字为法人代表或负责人。
附件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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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将乐县 乡(镇)早稻补助面积及资金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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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盖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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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主体(种植户)名称 |
营业执照代码(身份证号) |
账号 |
法人姓名及法人身份证号 |
种植地点 |
种植面积 (亩) |
补助标准(元/亩) |
申请补助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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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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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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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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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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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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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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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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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领导签字: 经办人签字:
附件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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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将乐县 乡(镇)再生稻补助面积及资金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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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盖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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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主体(种植户)名称 |
营业执照代码(身份证号) |
账号 |
法人姓名及法人身份证号 |
种植地点 |
补助面积 (亩) |
补助标准(元/亩) |
申请补助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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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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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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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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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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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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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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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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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领导签字: 经办人签字:
附件7
2026年蔬菜大棚规模种植水稻补助申请表
(60亩及以上)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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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主体(种植户)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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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负责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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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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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植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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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补助面积(亩) |
其中轮作早稻面积(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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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卡通账号/银行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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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主体(种植户)承诺 |
本人(单位)承诺:符合申报条件,知晓按照全省统一每亩补贴标准领取补助资金。表中所填报数据及提供的佐证材料真实有效,若有虚构、失实、欺诈、重复申请等情况,愿意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和后果。 签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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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审核意见: 经核实情况属实,村级公示无异议,同意上报。 签章: |
乡镇政府复核意见: 经核实情况属实,同意上报。 签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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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申报主体是农业经营主体的需写明主体全称、信用代码、负责人姓名和开户行账号。蔬菜大棚轮作种植早稻的可同时填报《早稻补贴申请表》。
附件8
2026年蔬菜大棚轮作种植单季稻补助
面积确认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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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时间 |
种植主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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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植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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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植片点 |
确认面积(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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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棚轮作早稻面积 |
大棚轮作中、晚稻等面积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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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植主体(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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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现场确认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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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名 |
工 作 单 位 |
职务 |
签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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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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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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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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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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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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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盖章):
1.参加现场确认人员至少3个人,包含镇街(农场)和村(居)两级人员。
2.种植主体是农业经营主体的需写明主体全称,签字为法人代表或负责人。
附件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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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将乐县 乡(镇)蔬菜大棚轮作规模种植水稻县级配套补助申请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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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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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乡镇 |
主体(种植户)名称 |
账号 |
种植地点 |
申请补贴面积 (亩) |
轮作单季稻面积(亩) |
申请补助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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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稻 |
其他稻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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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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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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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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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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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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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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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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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领导签字: 经办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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