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药材全程可追溯规范化生产示范基地建设项目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5〕10号)、《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办法〉等3个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规〔2025〕5号)文件精神,2025 年我县组织实施中药材全程可追溯规范化生产示范基地建设项目,项目资金50万元。因原项目实施主体建设不规范,2026年10月8日,经将乐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终止该主体项目实施,不再给予项目资金补助。现将2025年将乐县中药材全程可追溯规范化生产示范基地建设项目(资金50万元)予以再次公示。(详见附件1、2)。
公示时间:2026年10月9日-2026年10月16日
咨询电话:0598-2337238(将乐县经济作物中心)
监督电话:0598-2322241(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附件:
1、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药材全程可追溯规范化生产示范基地建设项目资金的通知
2、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办法》等3个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将乐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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