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乐县农业农村局关于2025年将乐县省级全程可追溯中药材规范化生产示范基地建设资金政策公开
时间:2026-10-09 08:11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药材全程可追溯规范化生产示范基地建设项目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5〕10号)、《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办法〉等3个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规〔2025〕5号)文件精神,2025 年我县组织实施中药材全程可追溯规范化生产示范基地建设项目,项目资金50万元。因原项目实施主体建设不规范,2026年10月8日,经将乐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终止该主体项目实施,不再给予项目资金补助。现将2025年将乐县中药材全程可追溯规范化生产示范基地建设项目(资金50万元)予以再次公示。(详见附件1、2)。

  公示时间:2026年10月9日-2026年10月16日

  咨询电话:0598-2337238(将乐县经济作物中心)

  监督电话:0598-2322241(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附件:

  1、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药材全程可追溯规范化生产示范基地建设项目资金的通知

  2、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办法》等3个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将乐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10月8日

来源:将乐县农业农村局
附件下载
图片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政策文件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