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办法》等3个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规【2025】5号文件,对将乐县 2026年蔬菜产业提质增效项目申报经营主体开展评审:
1. 评审项目名称:将乐县2026年蔬菜产业提质增效项目
2. 评审时间:2026年10月27日
3. 评审组成员:许鸿江、张美珍、黄忠英
4. 评审形式:集中评议
5. 评审内容:对三明市将乐县绿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将乐县裕农农业专业合作社、将乐县安仁泽坊村隆晟农业专业合作社3家项目申报主体开展评审。重点核查申报材料规范完整性、申报主体资格有效性、法人身份信息、申报主体及法定代表人信用状况、用地 / 基地服务合同、承诺书、蔬菜基地佐证材料等要件是否齐备、合规。
6. 评审结论:经评审,三明市将乐县绿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将乐县裕农农业专业合作社 2 家申报主体提交材料齐全,符合要求:项目申报书编制完整,经所在乡镇复核签字,申报主体、乡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均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清晰并加盖主体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齐全清晰;申报主体及法定代表人征信无严重失信记录;基地流转合同、承诺书、蔬菜基地证明等佐证材料完备。将乐县安仁泽坊村隆晟农业专业合作社提交的基地流转合同材料不完整,不予通过。综上,三明市将乐县绿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将乐县裕农农业专业合作社2家主体符合项目实施条件。
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可通过以下电话反映:
监督电话:2322241(本单位监督电话)、12388(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统一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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