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2011年城区环境质量继续保持优良水平
时间:2012-02-24 16:00

  2011年,我县城区环境空气污染指数为41,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一级标准,空气质量评价为“优”,全年未出现一次酸雨;地表水水质达国家ⅲ类标准,全年监测达标率为100%。城区区域环境噪声、交通噪声、功能区噪声全年监测达标率均为100%。城区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结果全部符合国家相应标准,全年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
来源:环保局
附件下载
图片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政策文件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