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乐县佳和家具城重大火灾隐患曝光
日期:2021-06-08 11:27
来源:将乐消防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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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月3日,将乐县消防救援大队监督员对将乐县佳和家具城(地址:将乐县古镛镇府前东路8号上河洲,澜泊湾15号楼2层01-55店面)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将乐县佳和家具城存在以下问题:1、室内消火栓无水不能正常使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条之规定,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7.4.3条;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不能正常运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条之规定, 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7.7.2条;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无水不能正常使用或运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条之规定,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7.4.6条;4、消防水泵不能正常联动控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条之规定,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7.7.3条。根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5.3.3.c条之规定,拟综合判定将乐县佳和家具城为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整改期限至2021年12月27日,单位整改责任人:车春妹。
下一步,大队将督促指导将乐县佳和家具城制定整改计划、整改措施及整改期间的火灾防范工作。大队将制定重大火灾隐患灭火和应急救援预案,并开展现场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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