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用消防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计划的公告
日期:2024-04-19 15:31
来源:将乐消防大队
| | |
为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进一步落实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2024年04月15日至06月03日,将乐县消防救援大队将对以下单位(场所)进行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用消防产品质量专项随机监督检查,现将随机抽查对象公告如下:
|
抽查对象公示 |
||
|
序号 |
抽查单位 |
单位地址 |
|
1 |
将乐县水岸幸福里小区 |
将乐县古镛镇府前东路5号 |
|
2 |
将乐县龟山安置小区 |
将乐县古镛镇龟山西路 |
|
3 |
将乐县江滨天城小区 |
将乐县古镛镇环城东路17号 |
|
4 |
将乐县金湖大院小区 |
将乐县水南镇三华南路33号 |
本次监督抽查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布,对存在隐患严重的,将依法查处并列为重点监管对象。
将乐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4年4月19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闽公网安备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