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第三季度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日期:2022-10-11 17:12 来源:将乐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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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对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工作有关要求,我县组织开展了2022年第三季度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总体情况

  全县共有25个政府组成部门、13个乡(镇)、5个政府直属机构、2个政务新媒体(将乐政务、将乐公安)。从检查情况看,多数单位认真按照将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11月印发的《关于做好政府网站建设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县政府门户网站政策文件解读发布工作的通知》(将政办函〔2021〕3号)有关要求,日常信息保障工作比较到位,能够履行各自栏目主管职责,做好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工作,并为政府门户网站提供了内容保障。如:科协、白莲镇、发改局、教育局、自然资源局、民政局、卫健局、人社局、文旅局积极报送信息,提升政府门户网站资源融合能力。但检查中也发现个别单位存在各类信息总数不超过10条,栏目长期未更新,如:光明镇、万安镇、大源乡、交通运输局、水利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应急局、开发区管委会、行政服务中心、龙栖山管理局、供销社、二轻联社。

  二、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情况

  (一)政府网站监管情况

  1.信息更新不及时。部分乡(镇)、单位对政府网站内容保障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够重视,监管责任落实不力,相关工作尚未纳入日常管理范围,没有形成常态化更新保障机制,文件严重超期公开,未按要求在20个工作日内进行公开。

  2.信息公开不全面。部分乡(镇)在动态类栏目更新较多,但在政策类栏目公开较少。部分单位发布的信息内容缺少图片、表格等附件。

  3.政策解读不到位。各部门未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落实解读责任,涉及多个部门的应由牵头部门负责解读。妇联、生态环境局、民政局、文旅局等文件起草单位,在起草文件时未同步将文件进行解读,未充分运用文字、图表、动画、视频、H5等形式展现。

  4.内容审核不严谨。部分乡(镇)、单位未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级审核制度,发布的信息内容中存在暗链问题,信息发布前未按要求使用内容纠错系统对信息内容进行全面筛查,存在错别字或严重表述错误情况,涉及公开个人信息的,未按照统一要求做脱敏处理。

  (二)政务新媒体监管情况

  政务新媒体2个,分别进行了常态抽查,均能够按照指标要求做好内容保障工作,但检查中仍发现一些问题,如:地名、人名表述错误或不规范等。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要加强对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内容保障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做好政府网站内容建设,指定专人实行每日读网,定期检查本单位政府网站各栏目建设及信息更新情况,确保动态类栏目每周更新、政策类栏目每月更新的要求。

  (二)加强审核把关。各乡(镇)、各单位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发布信息时,要严格执行审核制度,坚决杜绝错别字、错误表述、信息泄露等问题发生,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及时清零。

  (三)健全内容保障。各乡(镇)、各单位在发布信息时,带有附件的,应将附件上传公开,确保信息全面完整。持续加强政策解读,做好政策和解读的关联,丰富解读手段、提高解读比例、提升解读质量。

  各乡(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检查通报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举一反三加强常态化管理,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将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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