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20〕26号)和《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明政办〔2020〕47号)要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推动基层政务公开全覆盖,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积极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建立专项机制。建立将乐县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总召集人,政府办主任担任副召集人,各政务信息公开单位为成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切实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二)制定工作方案。印发《将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将政办〔2020〕45号),明确各乡(镇)、部门的职责、任务,对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事项做了具体要求。
(三)编制标准目录。编制完成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逐步推进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调整完善工作,按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要求,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四)加强平台建设。一是县政府网站开设规范的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专栏,并设置统一的互动交流入口,全面优化县政府网站栏目设置,进一步增强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权威性。二是推动政务新媒体集约化发展,对全县政务新媒体进行全面清理,截至目前共关停60个,保留1个。各单位需开设政务新媒体要及时向县政府办审批,并严格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日常管理责任。三是利用新闻媒体资源,持续发挥电视、融媒体等传播渠道的重要作用,丰富政务公开工作形式。四是依托县档案馆、图书馆以及行政服务大厅等服务事项集中的窗口单位,设立政务公开专区,方便群众对政府信息查询、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
(五)严格日常管理。认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及时更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等;认真回应群众关切,利用通俗易懂的方式,加强政策解读;实行政务信息公开“三审制”,提高政务信息公开质量,增强信息公开的准确性、权威性。
二、存在问题
一是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向农村(社区)延伸不够。二是政策解读形式不够丰富,缺少图表、视频等通俗易懂形式的解读。三是从事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普遍为兼职,专项开展工作的时间难以保障。
三、下一步打算
认真对照省、市政务公开相关文件要求,深刻剖析开展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结合我县实际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一是持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加大财政资金、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信息主动公开力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二是健全政务公开工作体制机制。强化人员力量配备,提升工作水平,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岗前培训,确保政务公开工作交接有序。三是加强政策解读。根据“解读是常态、不解读是例外,发布与解读同步”的原则,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专业性强的主动公开信息,应用图片、图表、图解、视频等形式,及时进行解读,充分发挥政府网站、新闻媒体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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