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3年一季度政府门户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对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工作的有关要求,我县组织开展了2023年一季度政府门户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季度,多数单位能够履行各自栏目主管职责,做好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工作,日常信息保障比较到位。如,万全乡、安仁乡、教育局、发改局、自然资源局、科协等单位积极报送信息,提升政府门户网站资源融合能力。但检查中也发现个别单位存在上传信息不超过10条,栏目长期未更新等问题。如,古镛镇、漠源乡、大源乡、退役军人局、生态环境局、信访局、开发区管委会、行政服务中心、玉华洞管委会、龙栖山管理局、供销社、二轻联社。(详见附件1)
二、存在问题
(一)信息更新不及时。部分单位对政府网站内容保障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够重视,监管责任落实不力,未纳入日常管理范围,没有形成常态化更新保障机制,主动公开的文件未按要求在20个工作日内进行公开,部分文件存在严重超期公开,或积压到月底(季度末)公开。
(二)信息审核把关不严。部分单位未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级审核制度,发布的信息内容中存在错别字或表述错误的问题,信息发布前未按要求使用内容纠错系统对信息内容进行全面筛查;涉及公开个人信息的,未按要求做脱敏处理。
(三)业务操作不规范。部分单位工作人员存在操作不严谨不细致的问题,生成日期和发布日期颠倒或两者存在明显的时间逻辑错误。(详见附件2)
三、工作要求
(一)严格执行审核制度。坚持先审后发,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充分利用好政府网站统一技术平台“立即检测错字”功能,防止出现严重表述错误,切实做好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
(二)强化日常运维管理。指定专人每日读网,定期检查本单位负责的政府网站各栏目建设及信息更新情况、转载上级重大决策信息,确保网站栏目和政务新媒体按要求更新。
(三)抓好整改落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通报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本次通报情况纳入年终绩效考核,请相关单位将整改情况经单位分管领导审签盖章后,扫描成电子版于4月19日前通过政务网报送到县政府办电子政务科(联系方式:2269921)。
附件:1.县政府网站2023年一季度发稿量统计表
2.2023年一季度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发现问题汇总
将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15日
附件1
县政府网站2023年一季度发稿量统计表
乡镇 |
发稿量 |
县政府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 |
发稿量 |
古镛镇 |
6 |
政府办 |
1016 |
水南镇 |
17 |
发改局 |
166 |
高唐镇 |
10 |
教育局 |
231 |
漠源乡 |
5 |
工信局 |
44 |
光明镇 |
10 |
公安局 |
14 |
南口镇 |
39 |
民政局 |
49 |
白莲镇 |
33 |
司法局 |
20 |
黄潭镇 |
22 |
财政局 |
19 |
万全乡 |
66 |
人社局 |
42 |
万安镇 |
38 |
自然资源局 |
99 |
安仁乡 |
56 |
住建局 |
23 |
大源乡 |
5 |
交通运输局 |
21 |
余坊乡 |
15 |
水利局 |
10 |
农业农村局 |
32 |
||
文旅局 |
77 |
||
卫健局 |
47 |
||
退役军人局 |
4 |
||
应急局 |
17 |
||
审计局 |
19 |
||
林业局 |
17 |
||
市场监管局 |
23 |
||
生态环境局 |
5 |
||
统计局 |
14 |
||
信访局 |
7 |
||
开发区管委会 |
3 |
||
行政服务中心 |
3 |
||
玉华洞管委会 |
5 |
||
龙栖山管理局 |
1 |
||
供销社 |
5 |
||
二轻联社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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