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3年三季度政府门户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日期:2023-10-18 17:00 来源:将乐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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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对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工作的有关要求,我县组织开展了2023年三季度政府门户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三季度,多数单位能够履行各自栏目主管职责,做好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工作,日常信息保障比较到位。如:古镛镇、万全乡、教育局、民政局、卫健局等单位积极报送信息。但也有部分单位存在上传信息少于10条、互动交流知识库未达3条、栏目长期未更新等问题。如:水南镇、光明镇、白莲镇、大源乡、余坊乡、司法局、交通运输局、应急局、林业局、信访局、行政服务中心、供销社、二轻联社、开发区管委会。(详见附件1、2)

  二季度通报问题的整改情况:大部分单位都能对存在问题进行认真梳理,立即开展整改。但仍有个别单位未引起足够重视,发布信息数少于10条,如:大源乡、信访局、开发区管委会、供销社、二轻联社。

  二、存在问题

  (一)“三审”不到位。三审制度执行以来,大部分单位能按要求认真填报三审单,但也存在个别单位将信息全部以附件形式进行报送,三审单内容处空白提交,三审单命名格式不规范,三审单与拟公开的文件未同步报送等问题。

  (二)文件学习不透彻。部分单位对政府网站栏目的保障,还是局限于工作动态、公告公示、政府信息公开等栏目,未对《将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及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进行学习、消化、吸收,对政府网站及政务公开工作理解不够深刻。

  (三)政务公开不及时。大部分单位对政府网站内容保障和政务公开工作不重视,相关工作落实不力,没有按《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将各类信息在政府网站进行公开。(详见附件3)

  三、工作要求

  (一)完善三审制度。各单位要切实落实好三审制度,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坚持分级审核、先审后发,做到三审单与拟发布文件同步报送,以及三审单命名(单位名称+拟发布文件)的统一规范。

  (二)加强业务学习。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制度。要不断加强政务公开业务知识学习,通过“福建省政务公开综合管理平台”,学习历年培训内容,对更换经办人员的单位,要做好新老传帮带。

  (三)强化日常管理。各单位要按《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指定专人每日读网,定期检查本单位负责的栏目是否按照《将乐县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责任分解表》的要求进行更新,确保文件在制发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各单位对本次通报的问题,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进行整改;对整改不力、落实不严将进行专项检查,检查结果纳入年终绩效考评内容。相关单位需将整改情况及涉及未公开文件的说明,经单位分管领导审签盖章后,扫描成电子版于10月19日前通过政务网报送到县政府办电子政务科(联系人:谢剑锋,电话:2266921)。

  附件:1.2023年三季度政府网站发稿量统计表

  2.2023年三季度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发现问题汇总

  3.2023年度各单位未公开公文情况表

  4.XX关于政府门户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的整改情况

  5.各单位错敏信息

  将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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