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3年四季度政府门户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日期:2024-01-16 11:23 来源:将乐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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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对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工作的有关要求,我县组织开展了2023年四季度政府门户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四季度,多数单位能够履行各自栏目主管职责,做好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工作,日常信息保障比较到位。如:古镛镇、黄潭镇、万全乡、发改局、民政局、住建局等单位积极报送信息(详见附件1)。但也有部分单位存在栏目长期未更新等问题。如:司法局、万安镇、高唐镇、统计局、林业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详见附件2)。

  三季度通报问题的整改情况:大部分单位都能对存在问题进行认真梳理,立即开展整改。但仍有个别单位未引起足够重视,问题没有整改,如:司法局、林业局。

  二、存在问题

  (一)“三审”不到位。三审制度执行以来,大部分单位能按要求认真落实“三审”制度并同步报送三审单,但个别单位存在将信息全部以附件形式报送、三审单内容处空白提交、三审单命名格式不规范、三审单与拟公开的文件未同步报送等问题。

  (二)政务公开不全面。大部分单位对政府网站内容保障和政务公开工作不重视,相关工作落实不力,公开内容还局限于工作动态、公告公示等栏目,没有按《将乐县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责任分解表》中责任分工、更新频率要求,将各类信息在政府网站进行公开。

  (三)文件公开不规范。部分单位在公开文件时,未将文件栏目划分到位,未将文件进行引用,未使用自动清理功能将公文进行自动排版。

  三、工作要求

  (一)完善三审制度。各单位要切实落实好三审制度,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坚持分级审核、先审后发,做到三审单与拟发布文件同步报送,以及三审单命名(单位名称+拟发布文件)的统一规范。

  (二)强化公开管理。各单位要按《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指定专人每日读网,定期检查本单位负责的栏目是否按照《将乐县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责任分解表》的要求进行更新,确保文件在制发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并把第四季度(10月8日至12月31日)的公文发文簿电子版一同报送。

  (三)强化问题整改。各单位对本次通报的问题,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进行整改,相关单位需将整改情况经单位分管领导审签盖章后,扫描成电子版于1月16日前通过政务网报送到县政府办电子政务科。

  附件:1.2023年四季度政府网站发稿量统计表

  2.2023年四季度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发现问题汇总

  3.XX关于政府门户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的整改情况

  4.第四季度错敏信息

 

 

 将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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