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部门及下属单位综合性涉企收费目录清单
单位:将乐县司法局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余程,0598-2266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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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部门名称 |
收费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收费项目 |
收费性质 |
服务内容或涉及事项 |
收费标准 |
标准制定方式及部门 |
政策依据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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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将乐县司法局 |
福建省将乐县公证处 |
事业单位 |
公证费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证明商事合同 |
1.根据标的额大小按以下标准收费:不超过50万元的部分,按0.16%收取,最低收取300元; 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0.12%收取; 超过500万元至5000万元部分,按0.08%收取; 超过5000万元至1亿元部分,按0.04%收取; 超过1亿元的部分,按0.008%收取。 2.最高费用不得超过30万元。 |
政府定价(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司法厅) |
闽发改服价〔2021〕53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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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将乐县司法局 |
福建省将乐县公证处 |
事业单位 |
公证费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赋予债权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
1.按照债务总额的0.12%收取,最低400元/件。 2.另需出具执行证书的,按照债务总额的0.06%收取,最低400元/件。 |
政府定价(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司法厅) |
闽发改服价〔2021〕53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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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将乐县司法局 |
福建省将乐县公证处 |
事业单位 |
公证费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证明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委托、声明、保证(担保)等单方法律行为 |
每件收取500元 |
政府定价(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司法厅) |
闽发改服价〔2021〕53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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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将乐县司法局 |
福建省将乐县公证处 |
事业单位 |
公证费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证明证书、执照、文书的副本、影印本、节本与原本相符;证明涉外公证文书的译文与原文相符 |
1.自然人每件收取120元 2.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每件收取500元 |
政府定价(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司法厅) |
闽发改服价〔2021〕53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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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将乐县司法局 |
福建省将乐县公证处 |
事业单位 |
公证费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证明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资格、资信、章程、财产权属(凭证)、纳税状况、等有意义的法律事实 |
每件收取500元 |
政府定价(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司法厅) |
闽发改服价〔2021〕53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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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将乐县司法局 |
福建省将乐县公证处 |
事业单位 |
公证费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证明证书、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 |
1.自然人每件收取120元 2.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每件收取500元 |
政府定价(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司法厅) |
闽发改服价〔2021〕53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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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将乐县司法局 |
福建省将乐县公证处 |
事业单位 |
公证费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证明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票据拒绝;查无档案记载 |
1.自然人每件收取120元 2.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每件收取500元 |
政府定价(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司法厅) |
闽发改服价〔2021〕53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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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说明: 1.部门名称:填写政府部门(机构)规范名称。 2.收费单位名称:填写“本级”或下属单位名称。 3.单位性质:填写“政府部门”或“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商会”“企业”等。 4.收费项目:填写服务项目的具体名称,如手续费、课题咨询费、技术服务费、检验费、评估费等。 5.收费性质:填写“行政事业性收费”或“政府性基金”“涉企保证金”“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6.服务内容或涉及事项:填写收费项目对应提供的服务具体内容或涉及事项。 7.收费标准:政府制定收费标准的项目填写具体收费标准或收费区间,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收费项目填写具体收费标准或收费标准区间、双方协商确定、参见XX政策文件。 8.标准制定方式及部门:填写“政府制定”或“市场调节价”。其中,政府制定的收费项目需填写制定部门。 9.政策依据:填写收费项目依据的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名称、文号等,包括收费项目设定依据和收费标准的制定依据(如有)。 10. 如本部门收费项目由其他部门或单位执收,请在备注栏标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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