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部门及下属单位综合性涉企收费目录清单
时间:2025-10-24 11:13

  政府部门及下属单位综合性涉企收费目录清单 

单位:将乐县司法局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余程,0598-2266236

序号

部门名称

收费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收费项目

收费性质

服务内容或涉及事项

收费标准

标准制定方式及部门

政策依据

备注

1

将乐县司法局

福建省将乐县公证处

事业单位

公证费

行政事业性收费

证明商事合同

1.根据标的额大小按以下标准收费:不超过50万元的部分,按0.16%收取,最低收取300元;

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0.12%收取;

超过500万元至5000万元部分,按0.08%收取;

超过5000万元至1亿元部分,按0.04%收取;

超过1亿元的部分,按0.008%收取。

2.最高费用不得超过30万元。

政府定价(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司法厅)

闽发改服价〔2021〕533号

 

2

将乐县司法局

福建省将乐县公证处

事业单位

公证费

行政事业性收费

赋予债权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1.按照债务总额的0.12%收取,最低400元/件。

2.另需出具执行证书的,按照债务总额的0.06%收取,最低400元/件。

政府定价(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司法厅)

闽发改服价〔2021〕533号

 

3

将乐县司法局

福建省将乐县公证处

事业单位

公证费

行政事业性收费

证明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委托、声明、保证(担保)等单方法律行为

每件收取500元

政府定价(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司法厅)

闽发改服价〔2021〕533号

 

4

将乐县司法局

福建省将乐县公证处

事业单位

公证费

行政事业性收费

证明证书、执照、文书的副本、影印本、节本与原本相符;证明涉外公证文书的译文与原文相符

1.自然人每件收取120元

2.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每件收取500元

政府定价(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司法厅)

闽发改服价〔2021〕533号

 

5

将乐县司法局

福建省将乐县公证处

事业单位

公证费

行政事业性收费

证明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资格、资信、章程、财产权属(凭证)、纳税状况、等有意义的法律事实

每件收取500元

政府定价(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司法厅)

闽发改服价〔2021〕533号

 

6

将乐县司法局

福建省将乐县公证处

事业单位

公证费

行政事业性收费

证明证书、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

1.自然人每件收取120元

2.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每件收取500元

政府定价(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司法厅)

闽发改服价〔2021〕533号

 

7

将乐县司法局

福建省将乐县公证处

事业单位

公证费

行政事业性收费

证明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票据拒绝;查无档案记载

1.自然人每件收取120元

2.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每件收取500元

政府定价(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司法厅)

闽发改服价〔2021〕533号

 

编制说明:

1.部门名称:填写政府部门(机构)规范名称。

2.收费单位名称:填写“本级”或下属单位名称。

3.单位性质:填写“政府部门”或“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商会”“企业”等。

4.收费项目:填写服务项目的具体名称,如手续费、课题咨询费、技术服务费、检验费、评估费等。

5.收费性质:填写“行政事业性收费”或“政府性基金”“涉企保证金”“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6.服务内容或涉及事项:填写收费项目对应提供的服务具体内容或涉及事项。

7.收费标准:政府制定收费标准的项目填写具体收费标准或收费区间,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收费项目填写具体收费标准或收费标准区间、双方协商确定、参见XX政策文件。

8.标准制定方式及部门:填写“政府制定”或“市场调节价”。其中,政府制定的收费项目需填写制定部门。

9.政策依据:填写收费项目依据的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名称、文号等,包括收费项目设定依据和收费标准的制定依据(如有)。

10. 如本部门收费项目由其他部门或单位执收,请在备注栏标明。

来源:将乐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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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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