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
时间:2024-10-25 11:24

  申报材料:

  1.产权凭证(产证未办妥可凭经房管部门备案的买卖合同和购房发票);

  2.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申报程序:申请人提交上述材料到拟迁入地派出所户籍窗口申请办理。

  办理时限:材料齐全,当场办结。

  收费标准:无收费。

来源:将乐县公安局
附件下载
图片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政策文件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