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投靠父母
时间:2024-10-25 11:25

  申报材料:

  1.子女与父母双方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投靠人与被投靠人的关系凭证;

  3.父母合法稳定住所凭证(未达法定婚龄子女投靠父母的不受此项限制)。

  备注:未满18周岁子女,父母双方已离婚,需办理投靠抚养方落户的,还应当提交确定子女抚养方的离婚协议书、生效的人民法院判决书或者离婚民事调解书办理落户;需办理投靠非抚养方落户的,父母双方应当同时到公安派出所签署同意办理落户的书面声明。

  申报程序:申请人提交上述材料到拟迁入地派出所户籍窗口申请办理。

  办理时限:材料齐全,当场办结。

  收费标准:无收费。

来源:将乐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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