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乡村振兴综合服务中心: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 财政厅《福建省规模种植双季稻和蔬菜大棚轮作种植单季稻补助政策实施方案》(闽农综〔2021〕78号)、将乐县规模种植双季稻省级补助政策实施方案(将农〔2021〕65号)和《将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县2022年粮食生产意见的通知》(将政办〔2022〕16号)等有关扶持双季稻种植精神,确保我县水稻生产面积稳中有增,继续对2022年度种植双季稻的经营主体进行专项补助。现将有关申报、公示、审核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申报主体为2022年度种植双季稻的农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农业生产经营主体。
二、补贴面积:
对同一地块连作种植早稻、晚稻,按双季稻种植面积少的那一季作为补贴面积,没种植双季晚稻的不予补贴。面积均需采用GPS测量或实地丈量确认。
三、补贴标准
每亩补助300元,其中规模种植(每户种植30亩及以上)双季稻的补助含省级补助资金,省级资金不足的由县级资金补足。
四、补助程序:
1、补贴申报:各乡(镇)及时组织双季稻种植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向所在行政村如实申报登记,登记时面积、身份信息、社保卡号等要核实无误。面积及身份信息等经审核确认后在所在行政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需拍照存档。早稻、晚稻分别于6月底前、8月底前公示,村公示无异议后及时汇总上报乡(镇)政府。
2.乡镇审核:乡(镇)政府及时汇总各村补贴面积等数据,经审核后报乡镇主要负责同志签字确认,及时立卷存档,并行文报县农业农村局(提供各户现场核查照片、公示照片等)。
3、县级汇总:县农业农村局根据乡镇上报的补贴数据,及时进行审核汇总。
4、补贴公示:县农业农村局根据审核汇总结果,拟定补贴对象、补贴面积等在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后,会同县财政局发放补贴资金。
附件:
1.附表1、将乐县 乡(镇) 村2022年双季稻种植面积登记表
2.附表2、将乐县 乡(镇)2022年双季稻种植面积登记乡镇汇总表
将乐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6月17日
附表1 将乐县 乡(镇) 村2022年双季稻种植面积登记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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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村(盖章): |
村主任(签字): |
村书记(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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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工作队长(签字): |
挂村乡领导(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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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地点:于2022年 月 日至 月 日在 公示,无异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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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行政村 |
农户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社保卡号码 |
双季稻种植面积 (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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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稻 |
晚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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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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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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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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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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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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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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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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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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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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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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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2 将乐县乡(镇)2022年双季稻种植面积登记乡镇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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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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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村名 |
户名 |
双季稻种植面积(亩)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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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稻 |
晚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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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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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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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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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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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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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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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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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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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长(签字): |
分管领导: |
经办人: |
2022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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