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将乐县财政收支预算调整情况的说明(新增债券)

日期:2019-08-02 19:06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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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9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通知》(闽财债管〔2019〕20号)文件精神,核定我县2019年新增债务限额43549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1149万元(含外债转贷867万元),专项债务限额32400万元。按照预算法要求,拟对2019年财政收支预算作以下调整:

一、收支预算调整

(一)一般公共预算

经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批准,2019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11450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4505万元。将2019年新增一般债券纳入预算管理后,拟调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11149万元,拟安排2019年新增一般债券支出11149万元。调整后,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12565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5654万元。

支出项目拟安排如下:

1、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3250万元;

2、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000万元;

3、乡村振兴项目1200万元;

4、保障性住房项目2882万元;

5、污染防治项目800万元;

6、法治教育基地项目150万元;

7、公共卫生项目(外债转贷)867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经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批准,2019年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22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1924万元。今年下达我县新增专项债务限额32400万元,其中:土地储备专项债券12400万元,其他领域专项债券20000万元。将2019年新增专项债券纳入预算管理后,拟调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32400万元,拟安排2019年新增专项债券支出32400万元。调整后,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546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4324万元。

支出项目拟安排如下:

1、土地收储项目12400万元;

2、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0000万元;

二、收回往年债券资金重新安排使用

部分往年已安排的债券资金使用项目,因尚未完成决算审计,支出进度缓慢,收回一般债券资金900万元。收回的资金需重新安排使用,拟安排用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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