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林业站、林业经营单位:
为了更好地推进松林改造提升工作,确保顺利完成松林改造提升任务和国土绿化任务。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林业局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财政国土绿化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资环指〔2021〕53号) 《三明市财政局 三明市林业局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省级财政国土绿化专项资金的通知》(明财资环指〔2021〕7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松林改造提升实际情况、研究制定了《将乐县林业局2022年松林改造提升省级财政资金补助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将乐县林业局
2022年11月18日
将乐县林业局2022年松林改造提升省级财政资金补助方案
一、省级下达补助面积和补助资金任务数
皆伐改造提升补助面积10365亩,补助资金259万元;
带状采伐改造提升补助面积7200亩,补助资金360万元;
择(间)伐抚育改造提升补助面积5164亩,补助资金96万元。
总计下达补助面积22729亩,补助资金715万元。
二、补助标准和补助金额
将乐县松林改造提升补助资金实行总量控制,三种改造类型补助面积和补助标准可适当调整使用;补助方式分采伐阶段和造林阶段兑现补助资金。
(一)补助标准:
皆伐改造提升:省级财政每亩总补助260元,其中:采伐阶段每亩补助100元,造林阶段每亩补助160元。
带状采伐改造提升:省级财政每亩总补助500元。其中:采伐阶段每亩补助200元;造林阶段每亩补助300元。
择(间)伐抚育改造提升:省级财政每亩补助167元。
(二)补助金额:
皆伐改造提升:计划补助面积10067亩,补助金额261.742万元。
带状采伐改造提升:计划补助面积7336亩,补助金额366.8万元。
择(间)伐抚育改造提升:计划补助面积5177亩,补助金额86.4559万元。
总计划补助面积22580亩,补助金额714.9979万元。
三、补助对象
全县经审批且列入2022年造林成果的松林皆伐改造提升、带状采伐改造提升、择(间)伐抚育改造提升,经验收合格,三种改造类型的林业经营单位、业主可享受松林改造提升省级财政补助资金。
四、验收方式
将乐县2022年度松林改造提升任务的验收工作由属地林业站依据《福建省松林改造提升技术要点(试行)》的通知(闽林〔2021〕5号)、《福建省林业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造林绿化成果自查验收工作的通知》(闽林〔2022〕78号)、《造林技术规程》(DB35/T84-2020)等有关规定进行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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