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林业局关于印发福建省省级以上财政林业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资财〔2021〕17号)及《将乐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专项资金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将政办明电[2022]9号)、《将乐县人民政府关于从严加强财政专项资金全过程管理的通知》将政文[2022]25号等文件要求,为确保完成我县2022年林木良种苗木培育项目任务,我局及时落好项目实施单位,明确下达建设任务。
经企业申报及上级文件批复,福建金硕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为我县2022年中央及省级财政林木良种苗木培育项目实施单位,现已完成该项目的培育目标任务,并已通过我局的专项检查验收,拟拔付项目资金43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23年3月6日至3月10日,如有异议,请来电来函告知。
附件:将乐县2022年中央及省级财政林木良种苗木培育项目检查验收情况表
联系电话:0598—2322246;联系人:陈勇梅 余有远
附件:
将乐县2022年中央及省级财政林木良种苗木培育项目检查验收情况表
填报单位:将乐县林业局 单位:万元、万株
序号 |
实施单位 |
专项补助类别及金额 |
项目计划培育树种、数量 |
实际检查验收项目培育树种、数量情况 |
拟拔付项目资金额 |
备注 |
1 |
福建金硕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中央财政专项资金6万元 |
杉木良种苗木40万株 |
完成杉木良种苗木40.1万株,占任务数100.2%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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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福建金硕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省级财政专项资金37万元 |
杂交鹅掌楸良种容器苗92.5万株 |
完成杂交鹅掌楸良种容器苗92.5万株,占任务数112.6% |
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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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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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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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日期:2023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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