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4_6_199209部门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xls

将乐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印发开展扶贫领域专项督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08月16日      浏览量:{{ pvCount }}      【字号:    

各乡镇建设所:

  为落实扶贫领域监督主体责任,推动精准监督助推精准扶贫工作再巩固、再深化,根据中共将乐县纪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扶贫领域“1+X+Y”专项督查的工作方案》和将乐县农业局《关于开展扶贫领域“1+X+Y”专项督查的工作方案》的精神和要求,近期我局将开展扶贫领域专项督查工作,现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将乐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7810

 

关于开展扶贫领域专项督查工作实施方案


  一、督查重点内容

  (一)脱贫攻坚责任与精准扶贫政策措施落实方面

  1.按照“脱贫攻坚责任书”有关要求,未能完成年度减贫任务的。

  2.着力发现偏离脱贫攻坚正确方向,搞形式主义、弄虚作假的。

  3.不按规定的标准和程序精准识别扶贫对象,以及不按要求对贫困人口进行动态调整,造成严重错漏的。

  4.脱离实际,未能制定和完善精准帮扶计划和办法。

  5.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政策措施未能有效落实。

  (二)2013年—20176月中央、省级和市、县级安排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方面

  1.中央安排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农村危房改造资金

  2.省级安排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农村危房改造资金。

  3.县级安排的财政专项农村危房改造资金。

  按照有关法律和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制度,重点检查扶贫资金申请、分配、拨付、管理、使用过程中存在的以下问题:

  1)贪污侵占。利用资金、项目管理权,贪污、受贿,谋取私利,直接窃取或挪用扶贫资金。

  2)虚报冒领。通过伪造合同、虚假发票列支、编造到户补贴发放表、虚报工程量、重复申报等方式虚报冒领、骗取套取扶贫资金或贴息贷款等。

  3)违反八项规定精神。违规用于形象工程、弥补业务经费、招待送礼、旅游考察、发放福利等支出。

  4)挤占挪用。违规将扶贫资金用于平衡预算、市政建设、企业周转、楼堂馆所改造等非扶贫领域。

  5)滞留延压。对滞留闲置的资金,特别是结余结转一年以上资金开展重点清理,查找原因、认定责任。

  6)损失浪费。项目建成后质量不达标、闲置废弃或改作他用,无法实现预期扶贫效果,特别是已形成损失浪费。

  7)不精准问题。资金分配安排未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挂钩,扶贫资金扶持对象不精准。

  (三)扶贫项目建设方面

  1.违反政府采购及招投标管理规定、违规转包分包、项目验收不严格及虚列支出等项目建设管理、财务核算方面存在的问题。

  2. 扶贫领域工程项目存在“豆腐渣”工程或半拉子工程等问题;

  3. 扶贫领域工程项目推进不力、协调不及时等问题。

  二、工作步骤

  (一)成立将乐县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

   长:冯崇平 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杨启东 县住建局局长

  成 员:张承春 县住建局副局长

      车小平 县发改局副局长

      陈剑荣 县财政局副局长

      黄有春 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杨宗昌 县民政局副局长

      肖其富 县农业局(农办)副主任科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宜居办,办公室主任由余远平担任。

  (二)全面自查810日-814日)

  2013年以来扶贫政策、资金、项目情况开展全面自查,排查廉政风险,堵塞监管漏洞,强化源头治理。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研究,即知即改,重要情况及时向局党委、局纪委报告。

  (三)集中检查815日-825日)

  紧紧围绕2013年以来扶贫政策、项目、资金等,深入13个乡镇开展专项督查。到各乡镇的具体时间由检查组另行通知。

  (四)常态监管(长期坚持)

  坚持每季度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及时掌握情况,发现问题。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研究,督促整改。每季度末月25日前向局纪委报送本季度督查落实情况、移送问题线索。每半年对督查工作情况进行总结,体现主要做法和成效、存在问题和原因分析,分类提出对策建议。

  

附件下载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