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建设所:
为落实扶贫领域监督主体责任,推动精准监督助推精准扶贫工作再巩固、再深化,根据中共将乐县纪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扶贫领域“1+X+Y”专项督查的工作方案》和将乐县农业局《关于开展扶贫领域“1+X+Y”专项督查的工作方案》的精神和要求,近期我局将开展扶贫领域专项督查工作,现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将乐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7年8月10日
关于开展扶贫领域专项督查工作实施方案
一、督查重点内容
(一)脱贫攻坚责任与精准扶贫政策措施落实方面
1.按照“脱贫攻坚责任书”有关要求,未能完成年度减贫任务的。
2.着力发现偏离脱贫攻坚正确方向,搞形式主义、弄虚作假的。
3.不按规定的标准和程序精准识别扶贫对象,以及不按要求对贫困人口进行动态调整,造成严重错漏的。
4.脱离实际,未能制定和完善精准帮扶计划和办法。
5.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政策措施未能有效落实。
(二)2013年—2017年6月中央、省级和市、县级安排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方面
1.中央安排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农村危房改造资金。
2.省级安排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农村危房改造资金。
3.县级安排的财政专项农村危房改造资金。
按照有关法律和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制度,重点检查扶贫资金申请、分配、拨付、管理、使用过程中存在的以下问题:
(1)贪污侵占。利用资金、项目管理权,贪污、受贿,谋取私利,直接窃取或挪用扶贫资金。
(2)虚报冒领。通过伪造合同、虚假发票列支、编造到户补贴发放表、虚报工程量、重复申报等方式虚报冒领、骗取套取扶贫资金或贴息贷款等。
(3)违反八项规定精神。违规用于形象工程、弥补业务经费、招待送礼、旅游考察、发放福利等支出。
(4)挤占挪用。违规将扶贫资金用于平衡预算、市政建设、企业周转、楼堂馆所改造等非扶贫领域。
(5)滞留延压。对滞留闲置的资金,特别是结余结转一年以上资金开展重点清理,查找原因、认定责任。
(6)损失浪费。项目建成后质量不达标、闲置废弃或改作他用,无法实现预期扶贫效果,特别是已形成损失浪费。
(7)不精准问题。资金分配安排未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挂钩,扶贫资金扶持对象不精准。
(三)扶贫项目建设方面
1.违反政府采购及招投标管理规定、违规转包分包、项目验收不严格及虚列支出等项目建设管理、财务核算方面存在的问题。
2. 扶贫领域工程项目存在“豆腐渣”工程或半拉子工程等问题;
3. 扶贫领域工程项目推进不力、协调不及时等问题。
二、工作步骤
(一)成立将乐县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
组 长:冯崇平 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杨启东 县住建局局长
成 员:张承春 县住建局副局长
车小平 县发改局副局长
陈剑荣 县财政局副局长
黄有春 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杨宗昌 县民政局副局长
肖其富 县农业局(农办)副主任科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宜居办,办公室主任由余远平担任。
(二)全面自查(8月10日-8月14日)
对2013年以来扶贫政策、资金、项目情况开展全面自查,排查廉政风险,堵塞监管漏洞,强化源头治理。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研究,即知即改,重要情况及时向局党委、局纪委报告。
(三)集中检查(8月15日-8月25日)
紧紧围绕2013年以来扶贫政策、项目、资金等,深入13个乡镇开展专项督查。到各乡镇的具体时间由检查组另行通知。
(四)常态监管(长期坚持)
坚持每季度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及时掌握情况,发现问题。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研究,督促整改。每季度末月25日前向局纪委报送本季度督查落实情况、移送问题线索。每半年对督查工作情况进行总结,体现主要做法和成效、存在问题和原因分析,分类提出对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