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经审查,2016年11月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6年12月1日-2016年12月9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98-2267174(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通讯地址:将乐县水南镇三华南路金森大厦三楼
邮编:35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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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
文号 |
审批时间 |
文件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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铝、锌、镁合金压铸件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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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环审表〔2016〕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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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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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竣智精密制造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由三明市国投环境科技研究有限公司编制的《福建省竣智精密制造有限公司铝、锌、镁合金压铸件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福建省瑞奥麦特轻金属有限责任公司e车间、福建省金瑞高科有限公司cnc车间内,主要是对滤波器或散热器的配件进行喷粉加工,年加工固定夹26.4万件、支架12万件、上壳体14.4万件、支座12万件。 《报告表》相关内容表明,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的前提下,原则同意你公司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二、项目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项目产生的含油废水、综合废水、含铬废水、纯水废水经新建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得外排。 2、脱水、固化隧道炉采用天然气作为燃料。脱水隧道炉燃气烟气经2座 3、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对产生高噪声的设备应采取隔声降噪等有效措施,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机床更换废切削液、含油浮渣、含铬污泥及废气处理产生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设置专用暂存设施,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安全处理。机床产生铝渣经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综合废水处理产生浮渣经压滤后袋装后送至将乐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我局委托将乐县环境监察大队组织开展环保“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四、工程规模、生产工艺以及污染防治措施等发生重大变更时,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重新履行相关审批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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