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乐县南口乡隆安南词艺术戏曲团成立公告
时间:2018-12-14 11:11

  将乐县南口乡隆安南词艺术戏曲团于2018年12月12日经县民政局批准成立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现予以公告。

  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将乐县南口乡隆安南词艺术戏曲团

  批准设立时间:2018年12月12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350428MJY309148D

  法定代表人:严根旺

  类       型:法人

  类       别:教育类

  注 册 资 金:人民币叁万元整

  办 公 场 所:将乐县南口乡陈厝村王厝10号

  业 务 范 围:开展南词戏曲公益培训,组织南词戏曲艺术演出活动,宣传和弘扬南词传统文化艺术。

  业务主管单位:将乐县南口乡人民政府

                             

  将乐县民政局

  2018年12月14日

来源:将乐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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