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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乐县2017年度公交客运公司财政扶持补贴专项经费绩效评价报告

来源:将乐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9-01-14 11:39      浏览量:{{ pvCount }}      【字号:    

  为客观评价将乐县2017年度公交客运公司财政扶持补贴专项经费使用情况,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按照《将乐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17年度公交客运公司财政扶持补贴经费绩效重点评价工作的通知》(将财[2018]113号)要求,我所接受将乐县财政局委托,按照《三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三明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明财绩〔2015〕2号)的有关规定成立了项目绩效评价小组,对将乐县2017年度公交客运公司财政扶持补贴专项经费(以下简称项目)实施绩效评价。评价内容包括项目的绩效目标设定情况,项目资金投入、过程、产出、效益情况。根据绩效评价方案,评价采取现场评价和非现场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获取被评价项目的有关基本情况资料,采集和核实绩效评价所需要的基础数据资料,并在对相关资料进行汇总复核、分类整理和综合分析的基础上,按照设立的评价指标、标准、权数、方法及程序实施评价,形成评价报告。现将绩效评价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将乐县公共交通客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是将乐县2017年公交营运亏损补贴项目的项目法人,将乐县公共交通客运有限公司组织实施。

  公共交通运营属于公益性质,以低票价、高密度的方式服务百姓出行,并按照有关部门规定“70周岁以上老年人免乘公交”,学生享受6折优惠。目前将乐拥有公交车53辆;线路11条,涵盖城内、城郊、城乡等线路,极大方便群众出行,缓解交通压力。

  根据将乐县人民政府 县长办公室会议纪要[2018]21号文,关于公交公司2017年度公交运营补助,为更好地扶持将乐县公交事业发展,会议议定以下事项:1、同意给予县公交公司2017年度公交运营亏损补助702.27万元(含已拨付的300万元),所需经费由县财政核拨;2、同意县公交公司今后公交车的更新置换采取县财政出资方式进行购置。

  (二)项目绩效目标

  节约运营成本,降低亏损;提高公交分担率以及公交覆盖率,大力提升公共交通服务水平,规范车辆运行,方便群众出行。

  将乐县财政局文件《将乐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17年度公交客运公司财政扶持补贴经费绩效重点评价工作的通知》(将财[2018]113号),为规范和加强“公交客运公司财政扶持补贴”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对“2017年度公交客运公司财政扶持补贴专项经费”开展专项支出绩效重点评价工作。

  二、项目绩效报告情况

  项目业主单位将乐县公共交通客运有限公司基本按照提纲内容提交了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对项目基本概况、项目绩效目标设定情况、项目实施情况、资金到位及管理情况做了较具体的说明,并总结分析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三、绩效评价组织实施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引入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独立、客观、公正地核查将乐县2017年公交营运亏损补贴专项经费的目标实现情况,系统、科学地考评项目资金支出效益及综合社会经济效果,总结项目资金使用中的主要经验及存在问题,提出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政策建议,不断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为预算安排提供重要依据。

  (二)绩效评价原则

  本次绩效评价遵循分级负责、科学规范、公正公开、绩效相关、权责一致的原则。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

  组织相关项目单位对《将乐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18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将财〔2018〕109号)、《将乐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第19次)、《将乐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17年度公交客运公司财政扶持补贴经费绩效重点评价工作的通知》(将财〔2018〕113号)、《关于下发<福建闽通长运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核算办法〉的通知》(闽通财〔2016〕2号)、《关于下发<福建闽通长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通知》(闽通财〔2016〕3号)等本次绩效评价涉及相关办法、文件进行了学习,为顺利完成本次绩效评价工作做好准备。

  2、组织实施

  根据将乐县财政局的部署,按照《将乐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17年度公交客运公司财政扶持补贴经费绩效重点评价工作的通知》(将财〔2018〕113号)文件要求,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3、分析评价

  项目业主单位根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价标准,结合项目实际情况进行分析自评。根据项目业主单位提交的绩效自评情况,对照其提供的佐证材料,对绩效自评结果进行复核。

  四、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

  本次绩效评价采用《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绩〔2015〕4号)、《三明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规定,确定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详见附表);采取目标比较法,公众评判法,以项目业主单位自我评价为主,主管单位依据项目业主单位提供的佐证材料对其自评情况进行复核。

  五、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一)项目投入情况分析(满分20分,得19.2分)。

  1、项目立项(包括前期工作等)情况分析(满分8分,得7.2分)。

  (1)项目立项规范性(满分1.6分,得0.8分): 本项目严格按照规定的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县长办公会议纪要执行,但无完整的立项文件。扣0.8分,得0.8分。

  (2)绩效目标合理性(满分3.2分,得3.2分): 项目为促进交通运输事业发展所必需,预期绩效显著,能够体现项目实际产出和效果的明显改善,符合公交车运营公司现状和发展要求。得3.2分。

  (3)绩效指标明确性(满分3.2分,得3.2分):项目绩效目标清晰,与预算编制和实施方案基本对应,预算确定资金相匹配。得3分。

  2、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分析(满分12分,得12分)。

  (1)资金到位率(满分6分,得6分):计划投入资金按2017年度公交运营亏损补助702.27万元,实际已到位资金702.27万元,资金到位率99.96 %。得6分。

  (2)到位及时率(满分6分,得6分):根据项目进度安排,资金到位及时率为100%。得6分。

  (二)项目实施过程情况分析(满分30分,得27分)。

  1、业务管理情况分析(满分18分,得15分)。

  (1)管理制度健全性(满分3.6分,得2.4分):项目制定了较为完整的管理制度,制度建设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但实施过程中没有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和手段。扣1.2分,得2.4分。

  (2)制度执行有效性(满分5.4分,得3.6分):项目的实施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遵守建设项目日常管理制度,由总公司统一招标,内部控制有效执行。但未按项目资料装订成册、及时归档。扣1.8分,得3.6分。

  (3)项目质量可控性(满分9分,得9分):项目按要求定期向主管部门报送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并采取了监督检查等手段,定期向财政部门汇报项目进度。得9分。

  2、财务管理情况分析(满分12分,得12分)。

  (1)资金使用合规性(满分8分,得8分):项目的资金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公交客运财政扶持补贴管理办法规定,项目支出符合预算批复,公交客运财政扶持补贴专款专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资金支付与审批符合、财政局的相关规定。得4分。2017年度公交客运公司财政扶持补贴项目支出实际支出702.27万元,资金使用合法合规。得4分。

  (2)管理制度健全性(满分2分,得2分):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健全。得2分。

  (3)财务监控有效性(满分2分,得2分):项目实施中采取了相应的财务检查等手段,项目实施了外部审计等审计监督,得2分。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析(满分20分,得15分)。

  1、产出质量分析,质量达标率(满分10分,得5分):控制成本、费用;提高公交分担率,覆盖率;降低二氧化碳排放,组织驾驶员培训和学习等执行良好,但公交线路覆盖率有待提高,线路有待优化,成本控制有待提高,加强运行安全。得5分。

  2、产出数量分析,实际完成率(满分10分,得10分):实际到位金额7,022,700.00元,实际支出7,022,700.00元,其中:2017年拨入3,000,000.00元已列补贴收入,剩余4,022,700.00元已用于弥补2017年亏损(2017年亏损经厦门良邦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厦良邦会审(2018)第S272 号《审计报告》确认的金额为4,022,720.70元),支出实现率100%。得10分

  (四)项目效益情况分析(满分30分,得24分)。

  (1)社会效益(满分12分,得9分):项目实施方便群众出行、生活;提高人们的交往;有利于完善将乐县公交客运交通体系,改善县城区交通环境,提升将乐县门户城市形象,公交成本控制有待提高。得9分。

  (2)经济效益(满分6分,得6分):公交车营运降低人们的出行成本,为社会增加了就业岗位,拉动县城的经济增长。得6分。

  (3)生态效益(满分6分,得6分):公交车有利于保护环境,降低污染,有效的降低噪音,项目建设符合基本环保要求。得6分。

  (4)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对实施效果的满意程度(满分6分,得3分):项目实施以来,方便群众出行,询问、走访调查有高于10%的群众对该项目有意见。扣3分,得3分。

  六、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对照评分标准和绩效分值,我们对将乐县2017年公交营运亏损补贴4大类一级指标6项二级指标细化的17项三级指标进行了逐项评分,本次评价得分85.2分(详见附表),评价等级为“良”。

  七、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议

  为使绩效评价结果得到合理应用,建议将本次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作为将乐县2017年公交营运亏损补贴项目投资政策和财政局后续安排资金的重要参考。对评价结果为优、良的项目,应当加大资金支持;对评价结果为中、差的项目,应适当压减以后年度的投资补助规模;对通过绩效评价发现存在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督促相关单位予以整改,并按照规定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八、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存在问题

  由于将乐县实现公共交通时间不长,公交事业又是一项工作强度大、服务要求高、影响力强的事业,虽然将乐县公交事业在短时间内已经有了很大进步,成为大部分市民出行的首选工具,但仍有一些需要改进的地方:

  1、公交车司机服务意识有待加强。目前将乐县公交服务意识还有待加强,特别对于老年人乘车,部分公交司机对于乘客的询问不太耐心、不细致。客流高峰期时,公交司机赶时间部分站点不停车,或催促行动不便老人,致使乘客抱怨。

   2、特殊人群乘车人次增长,财政负担不断增加。近两年,公交车逐步更换新空调车,乘车环境不断改善,特殊人群乘车人次逐年增加。随着社会人群老年化及办卡老人的增加,按照目前的免费乘车补贴政策,财政负担将不断增加。建议县政府根据将乐县特殊人群免费乘坐公交的现状,研究调整财政补贴政策。

  (二)建议

  1、公交运营应该以群众满意为目标,大力提升公交服务水平,规范车辆运行,提高公交车辆分担率;加强业务培训,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交流,借鉴同行业单位绩效目标的设置方法,结合自身特点,进一步加强与业务部门的信息沟通;设置更加全面合理的绩效目标。

  2、加强司乘人员教育,不断优化服务。公司积极开展公共汽车司乘人员的思想教育工作,不断优化服务,维护特殊人群免费乘车权益,确保将乐县城市公共汽车运营秩序良好。

  3、线路不断优化,提高覆盖率,提高群众满意度。

  九、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附表:2017年度将乐县公交营运亏损补贴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项目评分表

  三明立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主任会计师:

  地址:福建.三明                2018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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