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将乐县公安局申请,要求对将乐县原万安镇派出所用地性质进行变更,我局按程序完成了专家论证、变更公示、征询有关部门意见,经县政府同意用地性质变更(将政函〔2019〕29号)。根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三十五条要求,现将该项目用地性质变更情况公布如下:
坐落于将乐县万安镇万安村晖安路的原万安镇派出所(土地证号:将国用1993第93014号;房屋所有权证号:将房证字 第10764号)土地用途由机关用地变更为商住用地。
特此公告。
将乐县自然资源局
2019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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