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落于 将乐县古镛镇龟山北路龙池村6幢4号 ,房屋建筑面积 238.24 平方米的不动产权利人为 陈洪渔 与 李家英 (被继承人), 李家英 于 2006 年 4 月 30 日死亡,上述房产的一半为被继承人 李家英 的遗产,继承人 陈德秋 持相关材料申请上述房产的继承不动产登记,我机构依法受理了该登记申请,并通过审核,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到将乐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水南镇三华南路5号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598-2339919
特此公告。
将乐县自然资源局
(登记专用章)
2019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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