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综合文化站,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福建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等相关规定,经申报推荐、专家评审、社会公示、评审委员会审议等规定程序,确定了将乐县第三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共1项,见附件),现予以公布。
将乐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拥有丰富多彩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体现了我县各族人民的创造力、文化价值和审美情趣。保护和利用好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于继承和发扬我县优秀民间文化传统、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具有重要和深远的意义。建立名录体系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任务。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切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工作。对列入名录和其他有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要制定保护规划,明确责任目标,加强组织协调,落实各项措施,切实保护好、管理好、利用好,使之得以传承和发扬。
附件:第三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将乐县文体和旅游局
2019年12月27日
附件:
第三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共计1项)
传统戏剧
序 号 |
编 号 |
项目名称 |
申报地区或单位 |
1 |
Ⅳ |
乱台戏 |
将乐县南口镇 陈厝村民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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