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夏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第29号
时间:2021-02-04 16:54

  编号:  将登告字(2021)第29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以及福建省将乐县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0)闽0428执恢280号、福建省将乐县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0)闽0428执恢280号之四的文书,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将国用(2013)第0361号

三明夏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福建省三明市将乐县古镛镇新将北路11号(夏华商厦)2层店面211

 

2

将国用(2013)第0359号

三明夏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福建省三明市将乐县古镛镇新将北路11号(夏华商厦)2层店面214

 

3

将国用(2013)第0357号

三明夏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福建省三明市将乐县古镛镇新将北路11号(夏华商厦)2层店面217

 

4

将房权证2013字第0349号

三明夏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房屋所有权

/

福建省三明市将乐县古镛镇新将北路11号(夏华商厦)2层店面209

 

5

将房权证2013字第0350号

三明夏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房屋所有权

/

福建省三明市将乐县古镛镇新将北路11号(夏华商厦)2层店面214

 

6

将房权证2013字第0344号

三明夏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房屋所有权

/

福建省三明市将乐县古镛镇新将北路11号(夏华商厦)2层店面217

 

 

  公告单位:将乐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2月4日

来源:将乐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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